11年漫长等待 给我的安置房怎么说?









2013年4月,因淮安市国道205西绕城公路工程建设,清江浦区城南乡先锋村十组的房屋被征用。当时,大部分村民均已完成了拆迁安置,但仍有十多户村民因安置房停建,至今未能安置到位。怎么办呢?








等待11年的安置房停建了

912日,记者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浦南花园小区北边、临近京杭运河的一块空地上看到了几栋停建建筑。村民居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先锋村十组的村民绝大多数都被安置在这个小区,他拿了两套90平方米房子,剩下两套105平方米因为房子停建而搁置。

据介绍,几栋停建楼边上的空地,原先也计划盖安置房,如今空地被水泥填平,成了停车场。居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未拿到房,但每年的过渡费都按时发放,多年来大家一直在等待政府的解决方案。

就在去年,安置房确定停建后,当地政府给出了3个小区以房票的形式供村民们选择,但由于地理位置、楼层、住宅类型和补偿政策等方面原因,村民们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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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丨安置小区内的“烂尾楼”








补偿政策与新拆迁户不同 又引争议

居先生表示,近年来,淮安市和他们情况类似的拆迁户,能享受到房票10%的奖励、不定向区域房票等优惠政策,而他们却只能在3个小区内进行选房,不仅多层变成了高层,还没有其它的补偿,“高层的公摊面积多嘛,所以我们这一带拆迁的都有10%楼层系数补贴,我们就没有。还有就是一楼、顶楼等一些没人选的房子,所以我们到现在都没拿房。”

刘先生是回迁安置户,他面临着与居先生一样的问题。刘先生说,相关部门未能按时交付安置房,现在提供的解决方案也没有协商的余地。“他给我们的方案,我们不接受,他就说你不接受就不给你过渡费,必须要去接受这个方案,就这意思,所以说你说我们怎么弄?”刘先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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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回应:老人老办法 会向上汇报问题

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厚兵就此事回应记者时表示,安置政策已经从最初的1个小区增加至3个小区,也已经有45户村民完成了选房,目前仅剩12户左右存在异议刘厚兵进一步解释,拆迁的项目和时间不同,政策也会有所区别,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如果因少部分人有意见而更改政策,这对已经选房的群众而言也不公平,“一般来说,就是按照老政策来,但是说能不能调整,也不能说绝对就是不能。就算调整也要由政府去研判、决定”。

刘厚兵坦言,安置政策出台后陆续有人选房,目前只有少数人有意见,他们也在积极地协调和沟通,暂未向上级汇报此事。下一步,将视协调的情况再考虑向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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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张赛律师表示,政府或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未履行合同的一方属于违约方,违约方需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乃至于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清浦区国道205淮安西绕城征地拆迁指挥部,未能够按合同交付指定安置小区,已经涉嫌构成违约,群众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法律关系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就不存在群众必须要接受拆迁方给出的解决方案。如果拆迁方因为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群众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进行金钱赔偿”。



我苏特稿记者  梁振华

编辑  小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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