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伍里川
(作者伍里川,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9月24日,山西阳泉,一则“新娘被众人绑在电线杆上”的视频,引发争议。视频发布者称,他们的行为并非婚闹,只是当地风俗,事先给新娘新郎打过招呼,征得两位新人同意,“我们和新郎是发小,全程都护着新娘,不可能让她受到伤害。”24日,阳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会安排社区加强新婚俗新风尚的宣传力度,做好婚俗改革工作。
图源:视频截图
山西阳泉此事中,闹婚者的说法带有强烈的“求生欲”。意即,闹婚和婚闹还不是一回事。所谓“事先打招呼”,可能性确实存在,但这能成为闹婚的理由吗?闹婚者需不需要反思,在言行举止上有所改变呢?要知道,闹婚和婚闹,相“隔”不远。
在民间,闹婚一直是一种习俗。这种习俗的表现程度不一,带来的影响也不一。例如,在敝乡,让新娘点烟继而在工程中增加难度,是闹婚项目经久不息的内容。总的说来,这种闹婚方式留有底线,尚没有越界,造成人心不适。随着文明新风尚的传播,一些陋习也渐次消失。譬如过往乡里闹婚围绕公公和儿媳的某些带有强烈指向的“保留项目”,在如今城乡的婚礼上已然见不到了。这是一种礼仪上的进步。
坦率地说,闹婚毕竟在私域之内,具有约定俗成的传承性,体现的是国人对于婚姻和家庭的某种认知和祝福,因而不必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只要闹婚不过分、不越界,便没有理由说“不”甚至禁止。但反观一些地方的闹婚情形,怎么疯癫怎么来。不要说单独把新娘给“绑了”,即使是把新娘新郎同时用胶带捆在电线杆上,然后用皮带抽打新郎,这类情景也曾在现实中出现过。甚至,一些闹婚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走向伦理和法理都不能接受的极端。
这些行为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了心理上的困扰,还破坏了婚礼的秩序,让婚礼沦为一场闹剧。一些新娘新郎或伴娘伴郎为此受到伤害,令人警觉。例如,多年前,贵州遵义市湄潭县,青年曾凡旺将迎娶新娘,可接亲途中,闹婚朋友将油漆泼了新郎满身,随后突发意外,他全身烧焦。山东滨州谢某某婚礼当天,一众亲友拦住了迎亲车队,“他们持着事先准备好的酱油、醋、生鸡蛋往谢某某身体上喷涂”,谢某某下车与他们“搂抱嬉戏”,却不慎摔入路旁的沟渠,“腰背部裂伤,伤口长达25厘米,深约15厘米”。
对肆意妄为的闹婚或婚闹行为,不能惯着。对心怀善意但具有危险性和跑偏可能的闹婚,也该保持应有的警惕,不可放任。值得注意的是,在“闹婚尺度”较大的情况下,闹婚者不仅享有民间习俗所给予的“特权”,还往往会出现即兴发挥的状况,即便新娘新郎事先有心理准备,也可能遭遇惊心动魄的过程。
央视网曾报道过,山东一新郎被这样闹婚:众人把他的外衣外裤扒掉,用透明胶带捆在路牌杆子上,往他身上浇啤酒。有人跑到附近的垃圾桶里翻出一袋过期面粉,捡回来撒在他身上。“整蛊”持续了大约20分钟。尽管新郎事先和新娘打过“预防针”,但新娘还是被惊到了。问题在于,涉事新郎表示,自己是这些兄弟里结婚比较晚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可见,当闹婚成为一种“礼尚往来”之后,人际之间就很难挣脱“闹婚文化”的影响。这种人人身在其中感到无奈的环境或氛围,该被打破了。
在前述案例中,曾凡旺将参与婚闹的11位朋友全部告上法庭,引起关注,被一些媒体和律师称作“全国首例婚闹案”。他的行为表现出个体的抗争。而在山东,与谢某某案关联的话题#山东邹平打击恶俗婚闹#一度冲上热搜榜,体现了地方治理决心和公众的共鸣。这与山西阳泉的表态也隔着时空形成呼应。
在尊重民间习俗、尊重个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将婚闹治理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可以有。2020年5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开展对天价彩礼、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的整治,成为各地治理婚闹问题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在诸多地方,向低俗婚闹亮剑的做法,越来越受到公众支持。
说到底,闹婚不能变成一种扭曲的、荒诞的游戏。以文明礼仪对抗“擦边”规矩,以法治之力荡涤歪风邪气,唤来清风徐徐,符合每个人的利益,也是文明社会的共同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