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熊雪的刑事责任。
2023年11月27日熊雪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雪作出逮捕决定。
2023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熊雪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熊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服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正确履行职责;家风不正,对配偶不管不教;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获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次通报中罕见提到的“七个有之”是指,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编辑整理:吴一凡 任诗音
统筹:晏海艳 胡锐
编审: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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