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地 | 老子何以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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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向来是中国学者的一种安身立命之道,老子或许并非被迫留下了“五千言”,而是通过对道与名的深思确立了立言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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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老子何以立言》

作者 |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苟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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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向来是中国学者的一种安身立命之道,为人生“三不朽”之一。《道德经》或许是中国最早的一部私人著作,其立言方式却令人费解。


可否立言

如所周知,老子在这部书一开始就声明“道可道,非常道”,并一再强调“知者不言”“希言自然”“多言数穷”等,这好像在否定自己所立的言。白居易有诗一首,专表人们在阅读《道德经》时的这种困惑:“言者不如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著五千文?”(《读老子》)


有此疑虑的不止白居易一人,之前司马迁在撰写历史上第一部老子传记时就有同感。不过,他用一则传说作解:“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这是认为老子本无意著书,在关令尹喜的强求下才留下五千言。这个故事听起来合情合理,似乎解答了人们对老子立言的疑问。然而,一方面,司马迁的老子故事多取材于道家著作特别是《庄子》,而后者“寓言十九”,或非信史;另一方面,即使这个故事确有其事,也仅具象征意义,并没有从理论层面讲明老子对立言的态度。因此,问题依然在那里。


我们仍需从首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来考虑这一问题,但在此之前,有必要了解老子的个性特点和思维方式。《道德经》第二十章可以视为老子本人的一段内心写真,其中有言:“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老子深切剖析了自己,认为他的最大特点就是与众不同。众人多自以为是且往往谜之自信,老子则觉得自己非常笨拙和另类。这种另类最初大概出乎性情,后来则成为一种因为领会了道的观念而生发的自觉。由此来看,“道可道”一段必然不是凭空议论,而是有针对性的。


可以推想,在老子写下这段话之前,一般人总是不假思索地认为言可载道,正如墨子所讲:“古之圣王,欲传其道于后世,是故书之竹帛,镂之金石,传遗后世子孙,欲后世子孙法之也。”(《墨子·贵义》)用语言文字传道似乎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却忽略了语言本身的有限性,后来庄子就在老子基础上将世人的这种偏颇性表达了出来:“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庄子·天道》)自从人类发明了文字,学会了书写,就自以为找到了通达道的途径,进而依赖文字,迷信书籍,竟忘记了道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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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物二分

老子深刻地意识到,当人类结束了“结绳而用之”的理想时代之后,就堕入了一种凭借文字和文本的力量而“为学”的时代,而“为学”在某种意义上是以远离“为道”的方式呈现的,这就是老子说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为学”以知识的增加为原则,其表现形态或许是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为道”则以知识的减少为原则,其具体形态则是一个有智慧的圣人。这说明“为道”以“为学”为前提,否则减少也就无从谈起了,但是“为道”不限定在知识上,而以超越知识为指向,通过不断做工夫以消减知识给人带来的僵滞和自满,回到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所谓“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的工夫论表现在认识论上即“无名”,“无名”不是不要“名”,而是回归自然,庄子所云“名止于实,义设于适”(《庄子·至乐》)是也。“实”总在流动,“名”也随之迁变。


问题在于人们总是执迷于以“为学”的方式“为道”,这其实是以增加的原则去寻找以减少的原则才能找到的东西,不是南辕北辙吗?在老子看来,人们迷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未能认真严格审视“道”的观念。“道”字在老子之前已经产生并被广泛使用,本意为道路、路径、途径。人们只有通过道路才能到达目的地,于是道就被引申为事物遵循的必然法则。此时的道或多或少还与道路的意象或具体的经验事物相联系,比如“道阻且长”(《诗经·蒹葭》)、“天之道”(《左传·庄公四年》)、“人之道”(《国语·晋语》)。老子则直截了当,将道视为万物产生的根据,如说“道者,万物之奥也”“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渊兮,似万物之宗”等。显然,道被理解为万物的真正的、根本的和终极的原因。老子对道的这一期待造就出一种全新的道论,即既然道是万物的原因,那么道就不是物,道物二分。


具体而言,当人们注意到自然与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各种现象之后,就进一步想了解现象背后的原因。人们最初发现,所有事物都处于因果链条中。比如中国先人将所有的现象概括为金、木、水、火、土五行,五行之间遵循相生相克的原则。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反过来,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既然所有事物都遵循因果律,其原因总可以追溯到其他事物,那么世间万物的原因都可以找到。按照老子的说法,这就叫“天下万物生于有”,每个具体事物的原因都可以追溯到其他事物。然而,作为所有事物的集合的万物的原因是什么呢?万物的原因一定不是遵循因果律而找到的其他物,否则就漏掉“其他物”而不是万物了。那么,它是什么呢?如果万物为有,就只好用无来表示它,这就是老子的“有生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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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言若反

领会了道物二分就会明白,不能以物的方式去理解道。物的方式也就是对象化思维,其运思特点是总指向某个对象,所对应的形式即未经反思的日常语言,尤其是文字和文本,老子称之为“可名”之“名”。这就将老子引向了一个问题:人类是否可以通过“立言”而通向道?“道可道,非常道”的说法看起来否定了这种可能,实则引入另一种可能性,从而肯定了这个问题。老子认为尽管“可名”之“名”不能,但“常名”可以通达道。


“常名”即恒常、永恒、常存的“名”。一般的“可名”之“名”由于所指对象不断流变,就不得不随之变化,“常名”则是一种永远不变的名,因为它不指向任何对象。冯友兰曾解释说:“我们称桌子为桌子,意思是说,它有某些属性,由于有这些属性。它就能够名为桌子。但是我们称道为道,意思并不是说,它有任何这样的有名的属性。它纯粹是一个代号。”(《中国哲学简史》)这个纯粹的代号就是老子所讲的“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的那个超越了时间的“名”。这种“名”超乎想象,因为一旦想象,就有对象,有了对象,就已经是“可名”之“名”了。老子的道论就此而言是革命性的,它彻底掀翻了此前的旧宇宙论。《道德经》反复提及“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象帝之先”,就是有鉴于“天地”或“帝”作为宇宙的终极根据依然是可以想象的。老子则以为,如果我们寻找的确乎是万物的根本原因,那么它必定超乎想象。


超乎想象的东西如何想象?有一个办法,即想象或命名一个东西,再加以否定,由此倒可反衬出某种轮廓,就如烘云托月一般。正因如此,“常名”又称“无名”。“无”就是否定,“名”即“可名”之“名”。后者的对象是物,对物的认知必须通过感性,于是就可以通过否定感性认知来谈道。所谓“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这种通过正面描述物又否定这种描述,进而间接呈现道的方法就叫“正言若反”。


至此可知,如果人类通过立言是要追寻道,那么老子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严肃思考。结论是不能以习以为常的“可名”之“名”,而应从“常名”的角度立言。由此回到最初的问题,老子或许并非被迫留下了“五千言”,而是通过对道与名的深思确立了立言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