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罚款!绵阳多家店被查处

近日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10批次不合格产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涉及甜馒头、尖椒、泡海椒、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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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市10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梓潼县文昌镇不理小吃店经营的椒盐花卷和甜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在梓潼县文昌镇不理小吃店经营的“椒盐花卷”“甜馒头”(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4-03-20)被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梓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梓潼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梓潼县文昌镇不理小吃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梓潼县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7元;处罚款1000元。

2. 排查整改情况

梓潼县文昌镇不理小吃店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不清楚。梓潼县局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落实食品生产、销售相关制度。



二、绵阳千佛万鑫食品厂生产的蛋酥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标称由绵阳千佛万鑫食品厂生产的“蛋酥花生”(规格型号:1200克/袋;生产日期:2024-04-17)被检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安州区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千佛万鑫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安州区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处罚款10000元。

2. 排查整改情况

绵阳千佛万鑫食品厂原材料库房保存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州区局责令其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按要求储存原材料,进货时履行查验义务,做好原材料的索证索票,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避免发生同样的问题。



三、绵阳新零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绵阳新零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4-04-07)被检出“啶虫脒”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盐亭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新零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销售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盐亭县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2. 排查整改情况

经调查,绵阳新零售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盐亭县局要求其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



四、梓潼县西蜀荟丰联超市销售的泡海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梓潼县西蜀荟丰联超市销售的“泡海椒”(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4-03-13)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梓潼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梓潼县西蜀荟丰联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证照、进货单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销售散装泡海椒时未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梓潼县局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 排查整改情况

梓潼县西蜀荟丰联超市采购泡海椒时尽到了进货查验的义务,但未按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货物,梓潼县局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做好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



五、盐亭县云溪镇洪明食店经营的白面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盐亭县云溪镇洪明食店经营的“白面馒头”(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4-04-09)被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盐亭县云溪镇洪明食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未查验供货商资质、未索取并保存相关销售凭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未办理《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备案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盐亭县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处罚款500元。

2. 排查整改情况

盐亭县云溪镇洪明食店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不清楚。盐亭县局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严格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落实食品生产、销售相关制度。



六、江油市太平镇马路湾综合市场滕光琼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江油市太平镇马路湾综合市场滕光琼销售的“茄子”(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05-12)被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江油市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江油市太平镇马路湾综合市场滕光琼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江油市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处罚款1000元。


2. 排查整改情况


江油市太平镇马路湾综合市场滕光琼购进该批次茄子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江油市局要求其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台账记录,保存好相关凭证。



七、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绵阳临园路分店销售的活鲈鱼和妃子笑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在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绵阳临园路分店销售的“活鲈鱼”(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4-06-20)被检出“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妃子笑荔枝”(规格型号:900g/盒;购进日期:2024-06-15)被检出“吡唑醚菌酯”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涪城区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绵阳临园路分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销售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涪城区局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2. 排查整改情况

经调查,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绵阳临园路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涪城区局要求其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查验台账,保存好相关凭证。



八、梓潼县红梅鲜菜店销售的小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在梓潼县红梅鲜菜店销售的“小白菜”(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04-23)被检出“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 行政处罚情况


梓潼县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梓潼县红梅鲜菜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白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及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梓潼县局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元;处罚款2000元。


2. 排查整改情况


梓潼县红梅鲜菜店购进该批次小白菜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梓潼县局要求其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台账记录,保存好相关凭证。



以上不合格产品涉及其它环节的
由其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消费者如有关于食品投诉
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反映



来源: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