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办事、境外收钱”的李勇,被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27日消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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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资料图

李勇出生于1963年8月,1984年大学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钻井工程专业,后进入中海油工作,曾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等职。

2016年6月,李勇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中海石油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他转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后于2019年4月任中石化党组成员。

2020年9月,李勇回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更名而来),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23年12月,李勇的个人信息已经不再出现在中海油集团的官网上。今年3月15日,他官宣落马,9月11日被通报开除党籍。

经查,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提拔调整干部;

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钱色交易;

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记者:檀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