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架空线路、电力电缆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根据《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技术局关于架空线路、电力电缆保护区划定的批复》(连工信[2024]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批复新增的110千伏莲团Ⅱ路等5条架空(电缆)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35千伏、110千伏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区域;地下电缆电力设施保护区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5条架空(电缆)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具体如下:
一、110千伏架空线路1条
线路名称:110千伏莲团Ⅱ路
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区域,线路起点为龙岩市连城县北团镇上江村,终点为龙岩市连城县北团镇上江村,线路长度0.05千米。所跨行政区域情况:北团镇/#1-北团变构架。
二、35千伏架空线路2条
1.线路名称:35千伏文山线
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区域,线路起点为龙岩市连城县文亨镇龙岗村,终点为三明市永安市小陶镇上坂村,线路长度37.88千米。
2.线路名称:35千伏北四Ⅰ路
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区域,线路起点为龙岩市连城县北团镇上江村,终点为龙岩市连城县四堡镇张坑村,线路长度11.82千米。
三、35千伏电力电缆2条
1.线路名称:35千伏文杨线#6+1杆~35千伏文杨线#7杆电缆
保护区范围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龙岩市连城县文亨镇文堡村,终点为龙岩市连城县文亨镇文堡村,线路长度0.25千米。
2.线路名称:35千伏西罗线#19+1杆~35千伏西罗线#20杆电缆
保护区范围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龙岩市连城县林坊镇李丰村,终点为龙岩市连城县林坊镇李丰村,线路长度0.425千米。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下列作业前,应制定作业方案及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措施,向所在地的县级工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1.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打桩、钻探、开挖、顶管等作业;
2.在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上联接电器设备或者架设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路以及放置其他设施的作业;
3.起重吊车、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且施工时任何部位不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后与其他物体的安全距离表规定的;
4.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搭架、取土、开挖、打桩、钻探、树竹采伐等施工作业时,人和设备、物资等材料不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后与其他物体的安全距离表规定的;
5.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不符合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后与其他物体的安全距离表规定的;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后与其他物体的安全距离表:
6.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供电设施水平距离500米内爆破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产权单位同意、县级工信部门许可,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工。
7.单点作业且施工周期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的线路保护区内施工,可简化手续。施工单位向属地供电部门申请,组织联合踏勘,制定作业方案及落实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措施,经供电部门同意即可施工。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2024年9月26日
网编:吴秋静
责编:邹定专 李聪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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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