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虚假列支佣金;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处以罚款41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虚假列支佣金;保险销售人员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处以罚款41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