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长安汽车金融被罚9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自身风控成本转嫁给客户;二手车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被罚款90万元。

此外,分别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曹治、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熊希处以警告处罚。

据集团官网披露,公司前身为“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于2012年在重庆成立,2016年完成增资重组并变更为现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7年为做强产业金融、提升核心能力,注册资本增至47.7亿元。

公司现股东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控股金融企业。

工商信息显示,四位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37%、28.65%、20.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