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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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骆书涛、沈忠明、祝怀超、罗远忠、郑德权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方鸿,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玉忠等分别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批准了3名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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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和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听取并测评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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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方先勇等同志申请辞去绥阳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24年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绥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方先勇等同志申请辞去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方先勇、黄嫔嫔、王兴勇、戴建强、谢春红同志申请辞去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黄嫔嫔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担任的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兴勇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担任的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公告二: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公告

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邓俊锋、吴挺已调离绥阳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邓俊锋、吴挺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方先勇、黄嫔嫔、王兴勇、戴建强、谢春红申请辞去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方先勇、黄嫔嫔、王兴勇、戴建强、谢春红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45人。

特此公告。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公告三: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嫔嫔的绥阳县人大常委会洋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钟越亮的绥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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