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铜官区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二个月零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汪某某、李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共同租住一室,为牟取非法利益,2023年1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汪某某购买毒品后予以贩卖,被告人李某在其指使下,通过分装毒品、联系毒品购买者、递交毒品、收受毒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其向多人贩卖毒品。
来 源 / 铜官区人民法院
9月25日上午,铜官区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汪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二个月零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汪某某、李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共同租住一室,为牟取非法利益,2023年1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汪某某购买毒品后予以贩卖,被告人李某在其指使下,通过分装毒品、联系毒品购买者、递交毒品、收受毒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其向多人贩卖毒品。
来 源 / 铜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