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酒”全是“特假”酒。
近期,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辽宁、吉林等省公安机关抓获了一批制造、贩卖所谓“特供酒”的犯罪嫌疑人,揭开了“特供酒”产、供、销黑色利益链条。这些原本只是几元钱一斤的劣质酒,一旦灌装进了包装奢华的酒瓶,挂上“军中茅台”“部队特供”的招牌,就成了所谓的“特供酒”,售价数百元甚至上千元一瓶。
假冒伪劣“特供酒”存在已久。2013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标识的物品,明确禁止了官方制售带有“特供”标识的酒水。自那以后,凡宣称党政军单位“特供酒”“内供酒”等均系假酒。
近年来,为了抵制“特供酒”,各地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等做了诸多宣传工作。遗憾的是,治理效果并不明显。
“特供酒”大行于市,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部分消费者抱有“特权”思想。他们认为能够通过特殊渠道买到其他人买不到的“特供酒”,相当于享受了某种“特权”,象征着身份和地位,拿着“特供酒”送给亲朋好友,也特别有面子。为了这份虚荣心,有些消费者明知“特供酒”是假的,依然知假买假。从供给端来说,“特供酒”生产成本低利润高,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因此,为了追逐利益,有人不惜违反法律法规。这也是“特供酒”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所在。
此次,公安部统一指挥,多地警方发起针对“特供酒”的打击活动,集中力量侦办了多起有影响力的大案。这是对制售“特供酒”违法犯罪分子的重拳打击,是对不法分子的有力震慑,很有必要!
“特供酒”泛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影响政府、军队的形象和威信,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从严治理。治理“特供酒”泛滥现象,需要广泛的宣传动员,让广大消费者认清“特供酒”真面目。
在加强宣传的同时,还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涉及“特供酒”的违法犯罪予以重拳打击,尤其是在关键节点,集中侦办一批大案要案。这就需要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行动起来,加强对酒水生产销售全链条的监管,加大对产、供、销等各个环节的摸排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顺藤摸瓜,打早打小,切断“特供酒”的生产和销售链条。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评论员 张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