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会讲故事的人”毛姆: 治愈内卷时代的焦虑
在现代社会,"人生赢家"这个词早已被赋予了财富、地位、名望等外在的符号。然而,真正的人生赢家究竟是什么样的?1958年,毛姆早已功成名就,是享誉世界的大作家。在接受采访时,回首自己的众多作品,让他一举成名的《人性的枷锁》,为他赢得广大读者的《月亮与六便士》,但他却声称,他最得意与最喜爱的小说,是《寻欢作乐》。然而,《寻欢作乐》一出版,就遭到了各方的攻击,因为毛姆刺痛了很多虚伪钻营的人。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毛姆塑造了一个不能用世俗标准去评判的画家,他抛妻弃子,去追寻自己的梦想,直至今日,依然有许多人觉得,他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而在《寻欢作乐》里,毛姆却一反常态,塑造了一位不能以世俗标准判断的女人,她美丽可爱,风流成性,到处留情,最后,抛弃丈夫,与其他人跑了。但毛姆并没有讽刺这个女人,而是展现了一个虚伪的社会,讽刺了那个虚伪的文化圈子,有些所谓文人,追慕虚荣、玩弄社交手腕,讨伐异己,论资排辈,相互吹彩虹屁。这世间,有些东西,是不能用世俗标准去评判的,有些人,本身就不在乎这些标准。作家阿申登外出回来后,不慌不忙地坐下来喝茶、抽烟、读报纸。这当儿,女房东过来告诉他,罗伊打来电话,让阿申登一回来就给他回电话,因为有重要的事情找阿申登。要是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而你恰巧不在,于是他留下口信,请你一回家就打个电话给他,说他有要紧的事,那么这件事多半是对他要紧,而不是对你要紧。
如果是要送你一样礼物,或是帮你什么忙,大多数人都不会急不可耐。
可是,女房东对阿申登的做法很不赞同,因为她是罗伊的忠实读者。阿申登虽然也是作家,但作品没有罗伊那么畅销,名气也没那么大。回首往事,和罗伊认识已经二十年了,却没有多少交情,都是逢场作戏。罗伊八面玲珑,社交能力很强,随身携带一个小本子,记录着所有的约会行程。他对所有人都很热情,只是对那些已然失意或明显失败的人,马上就会表现出明显的冷淡。他对夸赞他作品的作家,溜须谄媚,对批评的人,总是写长长的信,让人不好意思再继续批评。因为超强的交际能力,罗伊凭借自己不多的文学才能,在文学界取得了重要的地位。然而,当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他就将那些捧他上天的人再轻轻抛开。可阿申登没有受到大众的青睐,也算不上一个“当红”作家,因此实在想不通,罗伊这么紧急地找他,究竟所为何事?他那略胖的体态其实只增加了他的棋牌,使他的各种言论都有了分量。他的举止比过去更显得从容不迫,使你放心地对他有了一种信任感。他坐在椅子上,安如泰山,看上午好似坐在一座纪念碑上。跟罗伊在一起,罗伊从未有过找不到话说的尴尬,但他的谈吐,也不会有趣或才华横溢。他和阿申登东拉西扯,聊了半天,也没聊到正题,我们彼此都说,我们俩谁也没有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成功。人人都渴望真诚,可人人都知道,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虚伪比真诚更加容易,违心的吹捧比伤人的真话更让人喜欢。阿申登心里纳闷,罗伊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谈正题?他实在无法相信,像罗伊这样的人,会为一个既不是什么评论家又不是什么有影响的大作家的人花上一个钟头,只为谈谈普鲁斯特和芭蕾舞。在罗伊欢快的外表下,阿申登敏锐地察觉到罗伊内心的不安。终于,罗伊聊到了已故的知名作家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罗伊对这位作家大加赞赏,想写爱德华的传记。在爱德华成名之前,就和他相识的人不多,阿申登就是其中之一,罗伊想让阿申登将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但罗伊并不明确地说出自己的请求,而是对爱德华大加吹捧,说爱德华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可是罗伊觉得,像爱德华这样的作家,应该流芳千古,应该去写他的回忆录,让人们更好地认识他。你的看法和所有说话有分量的评论家的看法都不一致,你不觉得有点儿不安吗?临别的时候,罗伊又问阿申登,是不是认识爱德华的第一任妻子?几天后,阿申登又收到爱德华第二任妻子写来的一封信,邀请阿申登到府上一叙,小住几日。两人再次见面,阿申登终于明白,罗伊想让他做什么事情了。罗伊想从阿申登这里,挖掘一些有关爱德华的特别的材料。有些人想让你帮忙,还要让你觉得帮他是多么应该的一件事情。倘若你有那么一点不积极,人家就会嘲讽地说,不愿意就算了,没有人逼着你这样做。离开罗伊后,阿申登的回忆,被这一次谈话拉到了几十年前,那时他还是一个半大孩子,跟叔叔婶婶住在黑马厩,一个靠海的小镇。婶婶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从小就告诉阿申登,不要跟穷人家的孩子玩,不要跟身份地位不如自己的孩子玩,叔叔对此,也表示赞同。十几岁的时候,他在黑马厩第一次见到了爱德华和他的第一任妻子。爱德华为人和善,观念打破了阶级,性格怪异,喜欢就去吧,和那些流浪汉似的人聊天。那时候,阿申登还是一个学生,初次见到爱德华,只见他穿着花哨,与众不同,留着小胡子,便觉得这是一个缺少教养的下等人。听说爱德华是一个作家,阿申登对他才有了一点兴趣,因为他从未结识过一位作家。在黑马厩,许多人当面笑嘻嘻的,背后却对爱德华夫妇议论纷纷。阿申登让叔叔给自己买了一辆自行车,他在路边学骑车,遇到了爱德华夫妇,此时的爱德华,正在帮助妻子学骑自行车,他也热心地帮了阿申登。然而,在心里,阿申登依旧觉得,自己的身份更加高贵,对于爱德华的热心,也有些不以为意。爱德华的妻子,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子,看阿申登的时候,她的嘴唇和眼睛都充满笑意,她叫罗西。罗西是黑马厩的一个姑娘,在酒店做过女招待,做女招待时,勾搭喝酒的男人,一个又一个,连臭名昭著的乔治勋爵,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由于她言行比较轻浮随意,很多人都觉得,她当过妓女。因此,阿申登的叔叔婶婶,都强烈反对阿申登和这一家子来往。然而,与爱德华夫妇来往的这个夏天,阿申登过得非常快乐,他们骑着自行车,在灿烂美好的天气里,一个教堂挨着一个教堂地跑,摹拓碑刻。罗西的天真灿烂,热情洋溢,总是容易给人好感,但凡认识她的人,都很难真正讨厌她。后来,爱德华和罗西一夜之间逃离了黑马厩,去了伦敦,他们在黑马厩还欠了一堆钱。黑马厩的人对爱德华夫妇议论纷纷,觉得他们就是骗子,阿申登也有些看不起他们这种做法。所以,当有人说爱德华夫妇是他的朋友,他总是反驳说:这世间,很多东西都是脆弱的,人为了自己,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得出来。自从爱德华离开了黑马厩,阿申登有几年都没有见过他们。那时候,阿申登成了医学院的一名学生,是一家周刊的文学编辑。每个星期六,爱德华家里都会有许多来客,大多都是作家或者热爱写作的人。在这样的聚会里,这些作家们,抬高一个人,贬低另一个人。他们相互吹捧,有些人就在这吹捧之中,积累了自己成功的筹码。渐渐的,阿申登也发现了,很多人来到爱德华家里,不是因为爱德华是天才,而是因为他的妻子罗西很漂亮。罗西呢?她从不掩饰自己的漂亮和迷人,只要她不讨厌,她就乐意将自己全部给出去。她就算什么也不说,你也不会感到乏味,只要看着她,就像看着八月阳光下海边闪烁着金光的平静的海水一样,充满了生气与活力。后来,她成了阿申登的情人,但同时,她也是很多人的情人。在烛光映照下,她的全身现出一片银光闪闪的金色,只有两个坚实的乳头是淡红色的。
当阿申登得知罗西同时有很多情人后,他很愤怒,可是罗西说:为什么你要为别的人而自寻烦恼呢?那对你有什么害处呢?我不是使你过得很愉快吗?你和我在一起难道不高兴吗?
不出一百年,我们就全都死了。到那时还有什么值得在意的呢?我们还是趁着现在尽情玩乐吧。
有些人的人生,以世俗来看,离经叛道,让人难以忍受。当她喜欢某个人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觉,在她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然而,人在塑造自己时,应该让自己变得更美好,更高尚。大约过了半年,罗西抛弃丈夫,和臭名昭著的乔治勋爵跑了。可是很多人觉得,罗西的离开,对爱德华是有好处的,他因祸得福,离开了一个总是给他带绿帽子的不忠的妻子。罗西离开后,阿申登再也没有得到过她的消息,也没有和爱德华有过联系。但阿申登觉得,爱德华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名声,主要是因为他长寿,活到了八十多岁。罗伊想写爱德华的传记,让自己也获得一些好处,这一行为得到了爱德华遗孀的大力支持。为此,他才找到阿申登,希望阿申登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阿申登如果不积极,罗伊就想唤起他的责任感,让他感到,能为这样一位伟大的作家做一些事情,是多么的重要,是多么的义不容辞。阿申登如果不以为意,罗伊就责备他懒惰,总之,他应该全力配合,予取予求。罗伊还告诉阿申登,应该慷慨,不要小气吧啦,将知道的都说出来,应该助人为乐。有些人喜欢站在道德的高处,去审视这世间的众生,可他们自己,却看不见自己的不道德。在罗伊的软磨硬泡之中,阿申登也决定,将一些事情告诉罗伊。在和罗伊以及爱德华遗孀的聊天中,阿申登也明白了,罗伊要写的爱德华,根本就不是一个真实的爱德华。成名之前,爱德华就喜欢去酒吧,和那些身份卑微的人闲聊。爱德华曾经吃过苦,珍惜粮食和蔬菜,吃饭的时候,总是用面包片去抹盘子。在爱德华家里,看见爱德华一生的照片,阿申登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你看到的脸只是一个面具,他做出的各种行为也毫无意义。德里菲尔德一直到死都是孤独的,并不被人了解,真实的他犹如一个幽灵,无人察觉地默默地在作为作家的他和实际生活的他之间徘徊,望着被世人当作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这两个木偶,露出了嘲讽的超然的微笑。
在爱德华和罗西的合照里,他们看到了年轻时的爱德华和罗西。罗伊和爱德华太太开始讨论罗西,贬低她,说她像一个白皮肤的黑人。她一点也不像白皮肤的黑人,她如同黎明一样纯洁。她像青春女神,又像一朵白玫瑰。
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她发过脾气。你想要她把什么东西给你,只要开口就行了。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一句对别人不友好的话,她的心地非常善良。
她是个非常单纯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诚的。她愿意让大家快乐。她愿意去付出爱。
反正他知道,罗西在国外,一直活得很好,她天性乐观,热情洋溢,一辈子只为自己活着。每个人都有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善恶好坏制定标准,然后,拼命地守护自己的世界不受侵犯,像一个战士一样,与一切来犯之敌,血战到底。这个世界坚不可摧,除非有一天,他想走出这个世界,否则,他将永远看不到其他的风景。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是没法用世俗的标准去判断的。他们的行为,遵循的是他们自己的准则,他们并不作恶,但他们的行为,在世俗的框架里,可能是离经叛道,让人难以接受。每次嫂子回家,阮籍就拿着油纸伞,送嫂子出门,然后依依不舍,很有礼貌地告别,可是很多人开始说闲话,说阮籍不守礼节,不合规矩。阮籍的母亲去世,按照当时的礼节,得哭,得流眼泪,可是阮籍不哭,不吃素,他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看起来无法无天。任何规矩,任何标准,都是人制造的,我常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假设当初造字的时候,把我们这种两脚五毛直立行走的东西,写成“猪”字,而把猪写成“人”,今天,我们大概也会很习惯这种说法。可到了后来,有些规矩就变成了一个笼子,试图将所有人都放进去关着。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一直在很努力地把自己变成自己,他有他自己的生活,有他自己的追求,他的内心,装着他自己的世界。规矩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让生活更有秩序,让人活得更好,规矩是为人而设的,但人不应该为规矩而活。文章来源:至书,作者不有趣灵魂,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