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清风云南”发文,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临沧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丕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丕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入党初心,毫无纪法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公款吃喝;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房产,接受请托,利用职权为他人调动工作提供帮助;安排下属为其购买家用电器未支付费用,长期、多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漠视群众利益,将拨付基层的补助资金要回用于单位接待,向他人摊派费用用于填补企业亏损;监管不到位,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损失;违法使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贪欲膨胀,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以借为名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
黄丕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丕荣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沧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清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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