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呈贡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宏途,副主任余利鸿、刘东云、谢国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蕾,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呈贡区2023年度地方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呈贡区2023年度地方决算;《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呈贡区2024年区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区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呈贡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昆明市呈贡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呈贡区部分单位创建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会议表决通过以上议案、报告等。
会议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马宏途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作任职表态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