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历史:丽水44年前的一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

图片

图片



图片
走进历史
档案里的改革发展故事(一)


革开放以来,丽水大地涌现出一批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鲜活事例。当前,丽水正以“奋斗实干、担当争先”的昂扬姿态,迈进在以改革“关键之招”打开发展“跨越之路”的新征程上。丽水市档案馆特联合各县(市、区)档案馆推出“档案中的改革发展故事”系列文章,以此回望历史,启迪现实,展望未来。


44年前的一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抉择。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明确“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即“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我国就业政策从“统包统配”向多元就业转变,实际上把发展个体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渠道提了出来。

在丽水市档案馆,珍藏着一张1980年7月20日由当时的丽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的个体工商业登记证(图一),登记证的主人为陈玉龙。这张登记证,相比被称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个个体工商户”的温州人章华妹于1980年12月11日获颁的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图二),还早近5个月。据了解,当时全省没有制定统一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式样,丽水沿用的是原有的工商业登记证,而温州则印制了专门的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陈玉龙的这张登记证,为中国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注解。



图片


丽水县工商业登记证(个体)(丽水市档案馆藏)



图片


温州章华妹的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

丽水这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的主人陈玉龙,是丽水县城郊丽南大队人,登记证上载明主营业务为棒冰,经营区域为丽南村和丽水城内。除了工商业登记证外,丽水县城关镇派出所、工商所还给陈玉龙核发了《公共场所设摊管理登记卡》,登记卡对设摊地点、有效期以及违规的处理等都作了说明。

据陈玉龙回忆,改革开放之初,很多人的思想观念还未完全转变,摆摊卖货依然是一件不那么“高大上”的事。因家庭困难,当时年纪尚小的他,顾不上周边人的看法,就想能否摆摊挣钱。为能正大光明地上街卖棒冰,他就向丽水县工商局申请了这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陈玉龙清楚记得,他忙碌一天,能挣到两三块钱,不仅贴补了家用,还能买些零食和连环画。
这张特殊的证书,改变了他的人生,在陈玉龙心里埋下了“自己当老板”的种子。之后,陈玉龙辗转各地经商。上世纪90年代初,陈玉龙结婚后,他回到丽水,夫妻二人在市区某菜市场经营一个摊位,一干就是30年,还在城里买了房,如今年岁已长的他已赋闲在家。
陈玉龙的这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见证了丽水改革开放后个体户拥有了合法的经济身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是见证改革开放历程的珍贵档案。据《丽水地区志》(1993年版)记载:1980年,丽水地区共有登记在册的个体商业567户,从业人员755人,商品零售额86万元。改革开放的进程史,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市场主体的变化史。1990年,丽水全市城乡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5万户,2013年突破10万户……据《2023年丽水统计年鉴》,至2022年,丽水市个体工商户为254213户,“小个体”汇聚成了经济发展的“大能量”。


图片

图片

文章来源:市档案馆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柳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