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丽水大地涌现出一批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鲜活事例。当前,丽水正以“奋斗实干、担当争先”的昂扬姿态,迈进在以改革“关键之招”打开发展“跨越之路”的新征程上。丽水市档案馆特联合各县(市、区)档案馆推出“档案中的改革发展故事”系列文章,以此回望历史,启迪现实,展望未来。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抉择。1980年8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明确“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即“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我国就业政策从“统包统配”向多元就业转变,实际上把发展个体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渠道提了出来。
在丽水市档案馆,珍藏着一张1980年7月20日由当时的丽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的个体工商业登记证(图一),登记证的主人为陈玉龙。这张登记证,相比被称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个个体工商户”的温州人章华妹于1980年12月11日获颁的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图二),还早近5个月。据了解,当时全省没有制定统一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式样,丽水沿用的是原有的工商业登记证,而温州则印制了专门的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陈玉龙的这张登记证,为中国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历史提供了一个新的注解。
丽水县工商业登记证(个体)(丽水市档案馆藏)
温州章华妹的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
丽水这张个体工商业登记证的主人陈玉龙,是丽水县城郊丽南大队人,登记证上载明主营业务为棒冰,经营区域为丽南村和丽水城内。除了工商业登记证外,丽水县城关镇派出所、工商所还给陈玉龙核发了《公共场所设摊管理登记卡》,登记卡对设摊地点、有效期以及违规的处理等都作了说明。
文章来源:市档案馆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柳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