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梁展豪 文/图
9月26日,福州市民张女士
拨打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
当天在经过省老干局宿舍古田村2栋楼时
有人从楼上丢下一个椰子
幸运的是被树枝挡了下
落在草坪上
未造成人身伤害
椰子被树枝挡住,落在草坪上
9月27日,记者来到该小区
椰子落在2号楼前的草坪上
直径约为15厘米
距离人行道不到3米
而草坪正对着该栋住户的阳台
周围并未装高空探头
有居民表示
此前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
椰子直径约15厘米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安保人员立即进行排查,经与其他目击业主确认,是一名儿童在玩耍时不小心将椰子抛下。之后他们也在业主群里发布了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安全提醒。
物业
工作人员
“因为经费不足,暂时无法安装高空探头,但我们会挨家挨户上门提醒。”
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自9月27日起施行,对高空抛物问题进一步明晰责任。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林倩律师表示,司法解释第24条对《民法典》中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予以细化。在该起事件中,如果无法确定高空抛物的侵权主体,则由物业公司在未尽到安全保障措施的范围内,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该栋的全体业主共同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能确定高抛的直接侵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侵权人和物业公司。在执行中,一旦发现侵权人财产不够执行,物业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侵权人是儿童,则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林律师认为,高空抛物的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了物业服务企业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内部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安装高空探头等,以防止无法找到实际侵权人,由物业公司来承担责任。小区其他业主也应当配合安装监控等措施,以免作为可能的侵权人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推荐阅读
价格大跳水,有人吐槽:直接损失上千元!网友:买得太早了
飓风登陆美国,至少34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