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花都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政府相关副区长、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人员、各镇街人大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检察院分别提请的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接受沈万军辞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同时为了保障区检察院工作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区检察院检察长之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会议作出了陈达源为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辞职事项;审议通过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阶段性进展情况的报告。2024年,我区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良好,其中5件已经完成,5件按时序推进中。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落实,推动项目按时序推进,确保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归属感。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推进共建检察便民联络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花都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花都区2023年财政决算。审议了关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年9月27日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沈万军因工作变动,已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沈万军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正、王世晶辞去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现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2名。
特此公告。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
陈达源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李城洲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沈万军的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李志鹏为广州市花都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木鑫的广州市花都区信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