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四名领导干部被通报!

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

■ 锦州市海洋渔业执法队港口大队原检查员王伟华工作日饮酒,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24年6月,王伟华在执勤期间,应他人邀请中午聚餐饮酒后,私自驾驶公务用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王伟华属于醉酒驾驶。2024年6月,王伟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4年9月,王伟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黑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景权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3年至2020年,王景权在担任芳山镇党委书记、县医疗保障局局长期间,借年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王景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王景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凌海市原大有农场渔政管理办公室主任高建平违规赠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4年,高建平借年节之机,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高建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高建平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锦州市太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周世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周世伟借年节、儿子结婚和业务办理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周世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周世伟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