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本报从土默特左旗政府获悉,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嵘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4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6月24日,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呼和浩特市东程科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亿条食品软包装建设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钢结构吊装作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6万。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发生单位为内蒙古嵘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呼和浩特市东程科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7月15日,内蒙古嵘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直发包方式承包了呼和浩特市东程科技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东程科技软包装建设项目;实际承包人牛某某将钢结构安装工程以480元/每吨价格分包给刘某。
经查明,2024年6月24日早6点50分左右,钢结构安装工程承包人刘某租赁张某某的汽车吊,由刘某某驾驶到达建设项目现场,8点10分左右开始吊装钢梁,当钢梁起吊至8m左右高度,在调整钢梁就位位置时,汽车吊失衡向前倾覆,起重臂砸落在施工现场围墙上,钢梁坠落至地面,钢梁上的两名违规作业人员张某、唐某同时坠落至地面。大概20分钟后,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经急救人员确认张某已无生命体征。唐某送往医院治疗,目前已出院。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汽车吊司机刘某某违章作业,无视超载报警4次、违规吊物载人作业;作业人员张某违章作业,违规在吊物上施工作业;钢结构安装承包人刘某违章指挥。
此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师某某未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项目负责人李某在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时未到场带班作业,钢结构吊装作业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实施作业;实际承包人牛某某违法分包,将超规模危大工程钢结构吊装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刘某;专职安全员刘某某未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三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尚某某、专业监理工程师张某某在超规模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时未到场监理,未落实安全监理职责等,也是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给责任单位及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有2人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分别是汽车吊司机刘某某、钢结构安装承包人刘某。
此外,内蒙古嵘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给予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内蒙古嵘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师某某,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上年度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嵘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内蒙古嵘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承包人牛某某,对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给予其上年度收入40%罚款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三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尚某某、监理工程师张某某,对本起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议暂停或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给予上年度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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