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最高赏金80000元!21人被法院悬赏执行

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本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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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1)川1302执6348号

执行标的:40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蒲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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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1)川1302执恢690号

执行标的:18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邓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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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川1302执恢1460号

执行标的:200000.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谢虹

公民身份号码511323199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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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19)川1302执3431号

执行标的:7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赵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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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19)川1302执3431号

执行标的:7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许舒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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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川1302执恢914号

执行标的:6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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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2)川1302执恢213号

执行标的:270000.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陈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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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2)川1302执恢213号

执行标的:27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代小康

公民身份号码5102241977****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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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川1302执恢911号

执行标的:11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胡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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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0)川1302执4023号

执行标的:761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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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0)川1302执4023号

执行标的:761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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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19)川1302执3428号  

执行标的:25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任潇

公民身份号码5113021993****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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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19)川1302执3428号

执行标的:25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刘凤琼

公民身份号码5129211970****46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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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川1302执恢903号

执行标的:92100.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任永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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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3)川1302执恢1462号

执行标的:20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王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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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2)川1302执恢1284号

执行标的:600000.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张鹏

公民身份号码512901197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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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2)川1302执恢772号

执行标的:230000.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贾小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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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2)川1302执恢772号

执行标的:230000.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陈正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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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0)川1302执恢1186号

执行标的:360000.00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陈默

公民身份号码512921197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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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2020)川1302执恢1186号

执行标的:360000.00 元

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执行到位的20%奖励举报人

被执行人:覃智

公民身份号码512901196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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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7日止。
悬赏金支付条件:
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
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
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4、同一或相同财产由在先举报人获得;
※注举报人需为非法院工作人员。

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举报的范围限于:

1、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
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
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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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可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一段顺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法院将对提供线索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川1304执2313号

本院在执行朱习周中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朱习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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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朱习周,男,汉族,生于1994年9月18日,公民身份号码52242719******0817,住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么站村四眼井组。
执行案号:(2024)川1304执2313号

执行标的:2万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郭警官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7日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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