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超重肥胖高流行,山东男性超重肥胖率高于女性

9月2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推进体重管理年活动,助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有关情况。会上,山东省疾控中心慢病所所长、慢病领域首席专家郭晓雷答记者问时表示,2007年—2023年,山东省18岁以上居民超重率、肥胖率及BMI均值均呈上升趋势,其中,超重率由31%升至39.2%,升高26.5%;肥胖率由13.7%升至25.2%,升高83.9%;BMI均值由24.1kg/m2升至25.6kg/m2,升高6.2%。

“国内外研究中主要使用BMI诊断超重和肥胖,使用腰围诊断中心性肥胖。其中,BMI为体重指数,计算公式为体重(kg)除以身高的平方(m2)。”郭晓雷介绍,目前,我国建议采用24.0kg/m2≤BMI<28.0kg/m2诊断成人超重,BMI≥28.0kg/m2 诊断成人肥胖;采用腰围男性≥90.0cm、女性≥85.0cm诊断成人中心性肥胖。

以BMI体重指数计算,2023年山东省18岁及以上居民超重率为39.2%、肥胖率为25.2%。郭晓雷表示,山东省居民超重肥胖现状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男性高于女性,男性超重肥胖率66.9%、女性61.9%;二是城市高于农村,城市超重肥胖率65.4%、农村63.5%;三是随年龄增长呈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其中超重率18-29岁组最低(29.1%)、45-59岁组最高(43.5%);肥胖率60岁及以上组最低(20.9%)、30-45岁组最高(28.4%);四是随文化程度升高波动变化,其中超重率小学学历人员最高(43.5%)、大专学历人员最低(33.3%);肥胖率初中学历人员最高(26.4%)、文盲学历人员最低(23.2%);五是随收入增加呈先升高后降低的趋势,其中超重率中等收入者最高(39.7%)、低收入者最低(37.9%);肥胖率高收入者最高(27.5%)、低收入者最低(22.2%)。

(大众新闻记者 周欣怡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