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邓生云,中共党员,永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管理八级)、永兴街道景新社区驻村工作队员,2024年7月21日0时0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继书,中共党员,永善县马楠乡兴隆社区党委委员,2024年8月22日9时45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丁怡,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十一级),2024年9月1日0时2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善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来源/“清廉永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