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四市发布国庆假期旅游消费提示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9日讯 国庆佳节将至,广大消费者旅游出行、购物娱乐、餐饮聚会等消费需求增加,很多消费者计划到省内景区旅游。为此,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泰安市消费者协会、济宁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国庆假期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平安快乐出行,文明理性消费。

出行游玩做足准备。广大消费者在节日出行时需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及时间,及时了解目的地景点的天气、交通等方面情况,提前做好出行攻略。选择旅行社提供相关服务的消费者,应全面考察旅行社的信誉、服务和管理水平,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关注行程项目、食宿交通标准、购物频次和时间、另行付费项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注意商家口头承诺也要写进合同。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广大消费者在进入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文博文保单位等场所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关注安全警示、风险提示、游客须知等内容,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需要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尽量不要在未开放的区域、私设“景点”缺乏安全保障的“网红”打卡地旅游。消费者在户外活动时,注意防火避灾,不带火种上山,不在草木繁盛、树叶堆积等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烧烤或者使用明火。自驾游要杜绝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理性消费不冲动。广大消费者在旅游目的地购买纪念品时,应到有资质、信誉好的正规商场选购,注意识别以“特产店”“免税店”“艺术大师”“攀老乡”等为噱头的购物陷阱。消费者可提前了解当地特产情况和物价水平,尽量不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名贵药材和电器等商品,不轻信“开光”“祈福避祸”“抗癌治疗”等夸大宣传,科学理性消费。

勤俭过节不浪费。广大消费者假期出游如在外就餐,按需点餐取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拒绝奢侈、浮夸、铺张浪费,摒弃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做到环保节约、绿色出游。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和相关证据,如发票、收据、合同、聊天记录等。如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应首先与商家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反映,也可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闪电新闻记者 董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