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按所在区认定首套房,试点以共有产权的方式向特定人群销售商品住房

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9月29日消息,9月27日,江苏省无锡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自本通知发布后,在市区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含无锡经开区)范围内无商品住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
试点商品住宅共有产权,培育“先租后买”住房消费模式。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将库存商品住宅,向特定人群(新就业人群、引进的各类人才、企业团购)以共有产权的形式出售,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
无锡市住建局表示,进一步培育租售并举市场,对部分有需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以共有产权的方式向特定人群销售商品住房,满足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特定人群以共有产权的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可在一定年限内回购剩余产权,具体试点政策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实施方案应向住建部门报备。(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