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警方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发现有商家通过社交媒体售卖非国家授权品牌的电子烟,并循线深挖出一条集“制作、包装、销售”于一体的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制售窝点1处,现场查扣非法自制的电子烟7000余支、半成品500余支、烟油44桶、包装44箱以及各类制作电子烟的机器20余台,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今年5月初,普陀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社交媒体售卖国家禁止销售的水果味电子烟,遂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卖家为辖区内一男子李某。在掌握李某的犯罪证据后,普陀公安分局会同区烟草局开展联合执法,在李某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部分未售出的电子烟。
图说:嫌疑人现场还原电子烟制作过程
经查,李某所售卖的电子烟均为自制产品。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为终端销售人员,为查清并捣毁其上游相关制、售环节,专案组经过数日深入摸排及分析研判,很快锁定了一处位于外省某地的窝点厂房,一个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随之浮出水面。5月中旬,普陀警方组织警力前往源头工厂及其余下游销售人员所在省市,将窝点一举捣毁,抓获包括陈某、胡某、王某等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
在非法生产电子烟的狭小厂房内,充斥着刺鼻的水果香精气味,随处可见散落在地的电子烟烟嘴,工作台上凌乱地摆放着各种杂物,用于拼装电子烟的原材料皆为没有标签的散装烟油、蓄电池等。
经查明,2023年6月以来,陈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了一家工厂作为非法制售电子烟的窝点。随后,陈某雇佣了曾在某正规电子烟生产厂家工作过的胡某担任技术顾问及工厂管理,招揽了4名员工负责组装,因为没有正规技术和原材料,陈某的货品时常因“味道刺鼻”“口感欠佳”等原因被买家退货。
据陈某交代,其通过材料商的介绍,认识了一级代理商王某,王某再通过社交媒体推广的方式销售至下游卖家处。工厂平均每天非法生产近800支电子烟,每支成本13元左右,最终以60余元的价格从代理商处销售至买家手中,同市面上正规电子烟售价相当。经查,该窝点在近一年时间内累计售出电子烟10万余支。购买人群大多为年轻人,他们往往抱着尝试不同口味电子烟的想法,却不知自己所购买的是非法生产的电子烟。
图说:嫌疑人受审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王某等11人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大家在购买商品时务必提高鉴别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法品牌商品,若发现非国家标准的水果味电子烟产品,请积极向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部门举报线索,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