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键挂靠,代缴社保!”“工伤鉴定,流程全包!”“变更档案,提前退休!”你是不是也在网站头图、视频广告、直播平台上刷到过类似的小广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醒,可不是什么“羊毛”都能“薅”!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到头来,不仅“羊毛”没“薅”成,还会面临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空壳公司骗取失业金 他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基金安全事关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社保部门对待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都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深圳已发生多起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并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案例。
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期间,黄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违法为62名不符合待遇申领条件的人员骗领失业保险待遇。
2023年4月,黄某某被公安抓获,最终黄某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截至2023年9月,已有35名申领人退还失业保险金。其余申领人正陆续退还违规申领的失业保险金。
2021年10月和2022年4月,杨某分别注册甲、乙两家空壳公司,寻找需要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客户,虚构客户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后,违规申请失业保险金。
涉案期间,甲、乙公司参保人员超过500人,杨某在申领过程中抽取手续费,分别获利9万元人民币和7万元人民币。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那么,常见欺诈骗保行为都有哪些?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下八种行为都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一)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鉴定意见等方式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二)通过伪造变造年龄、特殊工种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工档案,或者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资格确认或者申领待遇等,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获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条件,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四)通过伪造、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五)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病历、报告、处方等就医资料或者医疗费票据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帮助他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六)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骗取工伤保险专项费用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
(七)已重新就业、服兵役等丧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但仍通过虚假承诺等方式虚构事实进行资格认证,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八)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金支出的。
用人单位、机构或个人如发生以上欺诈骗保行为,将会面临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2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骗取社保基金支出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例》明确,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规定罚款、责令暂停使用的社会保险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等法律责任;对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拒绝监督检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情况的行为,规定约谈、罚款等法律责任;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犯罪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严格运用法律法规的利器,市社保局还坚持常态化警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和防范被骗风险的意识。线上,市社保局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和市社保局官网“打击欺诈骗保”专栏,组建社保讲师团录制专题宣传视频;线下,市社保局已连续多年开展普法培训、劳动者法律大讲堂活动,今年已向3000余名企业经办人员、各行业劳动者普及社保政策法规,引导社会大众依法依规参加社保、享受待遇。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存在欺诈骗保行为,可立即拨打12333反映情况,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将给予奖励。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