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费开放范围
二、免费开放时间
三、停车须知
一、停车场内仅限停放 7 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禁止停放大中型客车、载货汽车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
二、游客和市民进入停车区域应自觉服从停车场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在车辆明显位置放置联系电话,并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三、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四、对不服从停车场管理的,所属单位有权拒绝停车;若发生纠纷或存在恶意扰乱办公秩序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再进入我县各公益停车区域。
五、严禁社会车辆长期停放在单位停车场内,对超期停放车辆,且拒不驶离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停车场所属单位可临时取消对外开放。
七、免费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停车场所属单位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及车辆事故损毁等责任。
请广大车主朋友
自行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