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9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9月26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为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业务提供信息对接服务。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接入未在当地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条例》一方面从道路运输管理的角度,对聚合平台和网约车平台的接入对象提出了禁止性要求;另一方面,从业务经营角度,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的核验责任对象;从而清晰界定了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的核验责任边界。
业内专家表示,这是全国首部精准界定了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核验责任范围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层级较高,标志意义强,为各地网约车平台、聚合平台区分监管,划定责任边界,提供了示范意义。新修订的《条例》为后续湖南省各地的行业监管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在规范网约车平台和聚合平台方面,也为国家和其他省市道路运输条例的修订,提供了有效的规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