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巡察组和县法院执行局的同志了,3年多了,我的金银花货款终于拿到手了……”近日,家住巴中市南江县天池镇池塘村二社的居民何廷全在案款集中兑现活动现场激动地说。
何廷全口中的欠款事情的起因,源于一次联动巡察工作的开展。9月3日,在四川省委第三巡视组的指导下,南江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人民法院开展联动巡察。在调阅资料时,天池镇池塘村130户村民与任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情况引起巡察组的注意。
“是执行难,还是不作为?”带着深深的疑虑,巡察组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边继续调阅详细资料、咨询法律依据,一边入户走访、倾听社情民意。
据了解,2018年以来,何廷全、李朝安等130户村民每年将辛苦种植的金银花售卖给任某,期间,任某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于是,2021年5月,天池镇池塘村共计130户被欠款村民集体起诉了任某,经法院调解,确认任某应向村民共支付金银花货款282216.47元。但是,调解生效后,任某依旧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法院都判了,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得到应有的金银花款,我真的是没有办法了。在2023年6月,大家陆陆续续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也没有抱太大的信心。”南江县天池镇池塘村群众李培岳忧心忡忡地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说。
收集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南江县委第一巡察组赓即召集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以及经办人员,督促南江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以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按照“立行立改”要求,对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清理,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在巡察组的督促推动下,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抽丝剥茧,找到了任某的财产线索,及时对名下财产采取了查控措施,通过其名下银行账户查询扣划、理财套现等方式筹措资金,最终130户案件共计282216.47元资金全部执行到位。
“收到巡察组要求‘立行立改’的通知后,我院立即针对此案进行分析研判,召集当事人进一步协调解决,科普法律知识,讲解拒绝执行后果,在多方努力下,取得一个圆满的结果。”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岳岐峰介绍,“接下来,我局将化‘被动’为‘主动’,通过实行‘7(天)×24小时专人值守报警电话,执行+警务联合作战’运行模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坚持‘执’责在身,在切实解决执行难进程中常态发挥‘急先锋’作用,全面提升执行到位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在天池镇池塘村执行案款集中兑现活动现场,执行干警逐一核对案款台账信息,宣读领款名单,有序引导群众办理案款领取手续,发放过程公开、透明、高效。“经过这件事情以后,我更加相信法律和公平正义了,更加有安全感了。”在场群众如是说。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县委巡察机构始终秉承的初心和宗旨。接下来,南江县委巡察办以此次联动巡察为契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相关责任单位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坚实的巡察工作成效回应群众的期待,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南江县委巡察办主任张登武表示。(王翠柏、李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