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公告
酒泉日报
2024-09-30 16:31
发布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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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市委财经办)工作力量,现面向全市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全额拨款事业干部3名。
二、选调对象
我市市直及县(市、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干部(九级职员)。
三、选调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3.具有2年以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干部工作经历(截止2024年10月),符合选调相关规定。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综合文稿起草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可线上报名,也可委托报名。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8时。
3.报名地点: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办公室(市政大厦东主楼二楼5209室)。
4.报名材料:
(1)《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按照选调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选调资格并通知本人。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资格审核合格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选调名额。
6.报名者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函告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公文写作和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变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
2.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政策研究室派出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市委政策研究室室务会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市委政策研究室和拟选调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报请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酒泉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4年9月29日
来源:酒泉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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