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作者:刘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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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消费金融公司被监管处罚。
近期,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哈银消费金融”)因存在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未在借款合同中向借款人披露合作类产品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的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处以罚款30万元。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应当以显著方式向借款人告知贷款年化利率、费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免责条款和投诉渠道等关键信息。
在此之前,2023年5月9日,哈银消费金融曾因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处58万元罚款。对于罚单相关问题,时代财经向该公司发送求证函,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产品合规性引争议
哈银消费金融曾推出“有卡贷”“U享贷”“逸享贷”等多款自营产品。2021年初,哈银消费金融线下产品“逸享贷”曾暂停申请。目前,哈银消费金融的线下产品名为“开心贷”。
2021年,哈银消费金融对旗下自营产品整合升级,推出全新自营品牌“哈哈贷”,并更新上线哈银消金App等多个线上自营渠道。“哈哈贷”是一款纯线上、无抵押的消费信贷产品,借款年化利率10.8%-24%,最高额度20万元。
除了自营产品,哈银消费金融还有多款合作产品,如与度小满合作的“有钱花”等。
不过,哈银消费金融旗下产品合规性一度引发争议。据蓝鲸财经报道,有业内人士指出,哈银消费金融或存在“暗箱操作”,通过导流方式对外做24%-36%利率区间的高定价业务。黑猫投诉平台上,有部分投资者反映该公司旗下产品有超过国家标准标准利率的情况。
来源:黑猫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