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食在广州”预包装食品和食品销售连锁单位评价认证启动

9月30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在广州”预包装食品类和食品销售连锁类评价认证系列指引,正式启动2024年度“食在广州”预包装食品和食品销售连锁单位评价认证相关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本次发布“食在广州”评价认证的类别为:预包装食品类、食品销售连锁类。预包装食品类参照修订后的《广州市“食在广州”评价认证实施指引(预包装食品类)》及实施规则范例等相关内容实施;食品销售连锁类参照《广州市“食在广州”评价认证实施指引(食品销售连锁类)》及实施规则范例等相关内容实施。

其中,食品销售连锁类认证实施规则范例明确,该认证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食品销售连锁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包括在旅游景区或火车、汽车、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站周边,或在生活区周边的社区生鲜店、便利店及超市等,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同一总部(企业)、统一商号(字号),实行统一的采购配送、质量管理、经营指导等规范化管理,且门店数量不少于5家的食品销售连锁单位。

根据相关指引,食品销售连锁类现场评价总分为200分。某个评价条款合理缺项时,不参与评分,在“评价记录”栏目中说明合理缺项的原因。现场评价结果以得分率进行判定。参与评分条款的实际得分占参与评分条款应得总分的百分比作为得分率,得分率≥90%的,判定为通过评价认证;得分率<90%的,判定为未通过评价认证。

记者在评分表上看到,评分指标分为消费者综合评价(32分)、食品安全管理(130分)、社会责任(12分)、品牌建设(18分)、创新引领(6分)。食品安全管理占大头,包括管理制度及人员、检测能力、销售过程管理等。

对于预包装食品类的认证,在去年糕点、调味品、腌腊肉制品三类食品的基础上,增加了乳制品、饮料、罐头三类食品。新增的三类食品认证实施指引均有相关原辅料要求、品质指标要求。比如针对乳制品,要求申请“食在广州”评价认证的乳制品的原辅料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其执行标准的要求,且在满足生产工艺需求下,原则上应选用较高质量等级的原辅料。发酵乳应以生牛(羊)乳为原料,不使用乳粉;调制乳应以生牛(羊)乳为主要原料,炼乳应以生牛(羊)乳和(或)其制品为主要原料。

本次评价活动以自愿性认证的形式开展,由相关认证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实施指引及范例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并备案公开,开展评价认证活动。

评价认证集中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认证评价申请资料可纸质版或电子版提交,电子版发至:sudx@cngttc.cn,纸质版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7号34号楼301室,苏女士,联系电话:13533450958。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市监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