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境外机构重大投资事项未经行政许可,上海银行时任相关人员被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近日,因一则“易方达香港存在协助上海银行隐瞒后者境外账户投资存在重大亏损”的匿名举报邮件,上海银行引发市场关注。
同样在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即“上海金融监管局”)一则罚单显示,上海银行时任海外业务部港台业务部高级经理助理的庞雅琦,因对该行境外机构重大投资事项未经行政许可负有直接责任,而被上海金融监管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准确而言,上海银行的境外投资业务因近日一封主题为《是谁把易方达香港带入火坑的?》的举报邮件而被关注。
举报邮件称,上海银行委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即“易方达”)全资下属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易方达香港”)管理其境外超过100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两个易方达香港专户分开管理。两个专户资金投资了境外美元债券及易方达香港管理下的两只香港公募基金。由于2021年至2022年境外美元债频频爆雷,基金表现受到重创。
同样来自举报邮件,易方达香港以摊余成本计算为名目和做假账的方式调节基金份额净值的手段,进行专户估值报告,隐藏了上海银行2021年至2023年投资于两只公募基金的重大亏损。上海银行同时以调节的假账专户报表入账,因此上海银行虚增了其2021年至2023年度净利润10亿元以上。
对此,易方达与上海银行分别于9月25日、9月27日“发声”,均提出匿名举报邮件内容不实。
易方达香港首先于9月25日下午进行回应,否认相关指控。根据易方达官网声明,“针对市场上出现一些有关本公司的不实及恶意指控,公司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启动内审程序,并聘请外部香港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开展了独立调查。”
9月27日,据媒体报道,上海银行也表示,该行关注到一些市场传闻,目前易方达香港已就此公开声明。涉及该行易方达香港专户投资相关传闻不实,上海银行不存在隐藏亏损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上海金融监管局的这则罚单,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9月19日,而正式发布时间是在9月25日。
从处罚依据看,据上海金融监管局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查看9月以来(截至9月29日下午6点)上海金融监管局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时注意到,除上海银行时任海外业务部港台业务部高级经理助理被警告外,目前上海银行主体并未因本次违规情况而受到行政处罚。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