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公安局在侦办“20231015”开设赌场案中,对四千余张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卡内资金依法冻结。为查清犯罪事实,理清涉赌资金,尽快解冻合法资金,现告知以下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来我局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冻结的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将随案移送起诉,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花垣县公安局配合调查,或将上述材料邮寄至花垣县公安局。
二、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资金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本人涉嫌犯罪的、帮助他人犯罪的、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予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单位地址: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公安局(城北大道旁)
联系人:谭警官、麻警官
花垣县公安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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