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文化旅游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为加快上饶市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文化旅游行业协会监督、自律作用,建立“公平、规范、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推进文化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上饶文化旅游行业整体形象,营造和谐、文明、诚信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上饶文化旅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一、本公约适用于上饶市文化旅游协会全体会员。

 二、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协会全体会员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旅游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自觉服从和配合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接受行业协会和社会的监督检查,依法合规经营,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游客利益。

 三、以人为本,服务至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游客的需求作为经营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创建活动,执行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和资质等级标准,以最大的诚恳、诚信和真诚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四、严守道德,守职尽责。认真贯彻实施文化旅游行业道德规范,坚持一视同仁、尊老爱幼、热情服务、礼貌相待。尊重他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义务感,做到敬业、乐业、勤业。

 五、诚实守信,履行合约。自觉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服务项目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切实履行对游客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不毁约、不弃约,不散布虚假信息,不误导游客消费,不损害游客利益。

 六、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对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倡导“爱岗敬业、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服务游客、奉献社会”的职业风范,不断提高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杜绝索要小费回扣、强买强卖、诱买诱卖、价格欺诈、违规承包等非法经营。

 七、有序竞争,合作共赢。全体会员应自觉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竞争规则,自觉抵制有损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抵制“黑社”“黑导”“黑车”业务,不贬低、诋毁同行的声誉。

 八、安全至上,坚守底线。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危机应对能力,优化安全设施,做好用气、用电、用火安全提示,加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安全游览温馨提示,认真做好人流量控制和预警预报,确保全市文化旅游行业不发生安全事故。

 九、强化监督,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行业监督和检查,对于会员的违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协会视不同情况给予告诫谈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协会会员资格、取消协会会员资格的处分,并在协会公众号上进行通报。情节严重,涉及违法违规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公约在实施过程中的修改、监督、检查与解释,由上饶市文化旅游协会负责。

  十一、本自律公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届上饶市文化旅游协会

2024年9月27日


来源:上饶文旅之声、上饶市文化旅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