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有“价” 绿水含“金”(人与自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本报记者 姚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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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景区绿意盎然,景色宜人。邵 良摄

苏皖两省交界处的洙漕河支流,清澈的河水从桥下流过。小桥东边,是江苏省溧阳市社渚镇洑家村,大片生态湿地中,一丛丛的芦苇、菖蒲、鸢尾花,相映成趣;小桥西边,则是安徽省郎溪县凌笪镇下吴村,连片农田里,水稻已经抽穗。这里原本是青虾养殖基地,如今退养转型,成为两省绿色共建、生态补偿的新样本。

从2020年起,溧阳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化补偿等途径,配套资金补偿、治理合作、产业扶持等探索,形成“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发展机制。日前,溧阳生态补偿创新实践,入选全国生态综合补偿典型案例。

机制创新——

一揽子生态共建有效控制流域面源污染

从空中俯瞰,沙河与大溪,就像镶嵌在大地上的两只眼睛,又因这两大水系发源于天目山余脉,由它们构成的水库得名“天目湖”。

今年暑期,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接待游客325.47万人次,旅游直接营收66227.45万元,同比去年分别增长5.1%和4.43%。全国各地的游客慕名而来,沿着“彩虹路”,欣赏天目湖风光,品尝天目湖鱼汤。

作为江苏省少有的丘陵山区,加上天目湖流域同时承担着生态涵养、饮用水源地等多重功能,溧阳市生态格外脆弱,保护尤显重要。

“2006年起,溧阳通过面源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5大类18项工程,保护天目湖流域水源地,累计投入50多亿元,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天目湖镇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潘云智介绍。但在2019年的监测中发现,水库中氮、磷超标,上游社渚镇青虾养殖尾水沿洙漕河流入天目湖。

如何更好地保护天目湖的生态环境?

在溧阳市政府协调下,天目湖镇与社渚镇围绕上下游生态补偿进行了协商。在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两镇达成一致:第二年起,社渚镇850亩青虾养殖全部退出,天目湖镇按5500元/亩的价格给予养殖户退养补贴,此后按每年1000元/亩的租金流转土地,修复生态湿地。

这一举措实施后,经监测,水库氮、磷指标有所下降,水质稳中向好。但对水质改善来说,这还不够。

“我们决定向前再走一步。”潘云智介绍,洙漕河源头位于安徽省郎溪县凌笪镇下吴村,青虾养殖也是当地的支柱产业,为了从根子上保护饮用水源地,天目湖镇尝试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模式。

2020年,长三角县域发展绿色峰会上,溧阳市与安徽省广德市、郎溪县签署了区域生态环境共治框架协议。“在此框架下,我们村与天目湖镇政府签署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在下吴村党群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蒋福金向记者展示了这份协议:2021年起,该村3083亩青虾养殖区实施有序退养,天目湖镇按5500元/亩价格给予养殖户一次性退养补贴,并按每年1000元/亩支付租金。

在蒋福金看来,这并不是单一的资金补偿,而是包括治理合作、产业扶持等的一揽子生态共建:一方面,天目湖镇与下吴村共同出资,采购第三方服务,进行生活垃圾清理,垃圾不再下河;另一方面,虾塘退出后,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种植一季水稻一季紫云英,基本不使用农药、化肥,发展绿色农业品牌。

原先的青虾养殖户,有的到邻镇从事老本行,有的就近种田。

下吴村村民赵明发原先在村里洙漕河边养殖青虾。实施生态补偿后,他在镇里介绍下,来到隔壁的王桥村继续养虾。“虽然每天跑得远了些,但是保护了天目湖的水源,生态补偿也挺合理,加上每年的养虾收入,日子挺滋润。”赵明发笑着说。

“目前,洙漕河流域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潘云智说,生态补偿,成效明显。

经济增值——

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转化渠道

在天目湖流域生态监测中心的大屏幕上,数据实时跳动。屏幕中间是重点断面“实时监控图”,左边的“监测数据图”中,18个水文、水质、气象、藻类等生态观测点上,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数据实时采集,呈现在画面上;右侧的“容量占用图”中,清晰显示出“天目湖水库2024年可用生态容量:593.93千克”以及“天目湖水库当月剩余生态容量:131.49千克”。

“这两张图体现了‘生态有数’与‘评估有据’。”江苏平陵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中赛解释说,生态容量即生态环境的可承载力,与水库容量、环境指标以及各项水文条件相关。2020年开始,在溧阳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指导下,平陵环科与中国科学院地理湖泊所合作,开发出一个高效的天目湖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一套精准的天目湖生态容量评价体系、一张清晰的天目湖流域生态容量占用图,探索出一条合理的生态工程效益评价和生态资产市场交易通道,统筹保护与发展,打通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渠道。

周中赛介绍,市场化生态补偿,本质是低效高污染项目有偿退出、高效绿色项目付费准入的腾笼换鸟、产业转型。例如,位于天目湖水库上游的社渚镇850亩青虾养殖污染区退出后,经过测算新增了93千克生态容量,纳入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与此同时,溧阳天目湖涵田度假村酒店二期项目建设,经测算将占用34千克生态容量——社渚镇青虾养殖退出后生态容量剩余的59千克,继续作为天目湖水质安全余量。

“我们从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上以12万元/千克的协议价格,购买所需容量指标后,才能开工建设。”涵田度假村总经理朱立伟坦言,2018年,酒店就想扩大规模,但因毗邻天目湖,生态敏感,缺乏精准评估抓手,迟迟无法推进。2020年,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建立后,二期项目经过严格环评、测算,得以启动建设。

朱立伟介绍,二期项目依山就势建设,不破坏自然地貌,复绿荒地、修复湿地,生活污水全部纳管收集。去年,酒店总营收近3亿元,税收超5000万元,带动当地就业600多人,发展与保护实现了双赢。

高效绿色项目落地后,经济效应不断显现。

酒店所在的天目湖镇桂林村党总支委员刘忠清介绍,以前,村里以种植有机春茶为主,淡季时村民外出打工。现在村里办起了餐饮、住宿、采摘,新建了亲子游乐园、生态农场和自然教育研学基地,农文旅发展兴旺,全村65%的劳动人口在产业链就业,人均年收入6.5万元,比2019年之前增加了30%。2023年,桂林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社会共治——

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天目湖镇杨村,一处200多亩的坡地上,鸟儿在树林间追逐跳跃,鸟鸣声此起彼伏。坡地前立着“天目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门头景观和法治宣传栏,吸引不少市民和游客驻足。

顺着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彭建新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距离这处基地不到50米的一路之隔,就是天目湖沙河水库。“基地分为法治宣教区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种植区。”彭建新说,眼前这片有200多棵树的小树林,建设款就来自于溧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

去年4月,溧阳生态环境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本地一家汽车部件公司废水超标排放,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经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评估,企业的违法行为还造成了环境损害共4.95万元。

溧阳生态环境局法规科副科长王蓓介绍,经过与企业负责人的充分沟通,企业积极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赔偿,投入资金62万余元升级改造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组织员工参加植树造林、捡拾垃圾公益活动。

彭建新告诉记者,自2020年溧阳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等部门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协调小组以来,已对74例相关案件开展了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累计赔偿资金125万元。溧阳市借助创建江苏省“生态岛”试验区的契机,在天目湖流域寻找合适的地点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确保赔偿资金用在刀刃上,放大社会共治效果。

眼前这片基地的前身,是杨村的一处茶场。近年来,杨村对周边茶田开展退茶还林,防治面源污染。经过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商议,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出资60万元、镇政府投入40万元,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

基地里种什么树木,也有讲究。彭建新介绍,种植树木以本土景观树种和浆果类植物为主,一方面防止水土流失,另一方面为鸟类和小动物提供“食宿”,丰富和提升生物多样性。

根据最新一次生物多样性调查,溧阳共记录到各类物种2526种,较2019年增加了784种;其中鸟类新增了203种,昆虫新增了378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08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