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将有管理规范 非自助餐应提供半份、小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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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生鲜食品宜“少采勤采”“即采即用”;清洗食材避免长流水、大水量冲洗;出菜推行大锅备菜、小锅续供;非自助餐应提供半份、小份菜……北京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将有管理规范了。

近日,由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正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征求意见,《管理规范》中规定了机关单位开展反食品浪费的工作要求和机关食堂在餐饮过程中反食品浪费应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内容,适用北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

在组织管理中,《管理规范》首先明确,机关食堂管理单位应成立反食品浪费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和监督反食品浪费相关工作;应设置反食品浪费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并安排熟知食堂餐饮业务的专人负责。鼓励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进绿色智慧机关食堂建设。

对于采购、制餐、供餐、餐后等易发生食品浪费的环节,《管理规范》逐一进行了要求。如:在采购环节,要求机关食堂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鼓励建立相对固定的供货渠道,建立供应商评价和退出机制。规模较大的食堂,宜确定多家供应商或建立供应商名录,通过比价的方式采购质优价廉的食品,鼓励采购当地应季食材,生鲜食品宜“少采勤采”“即采即用”。

在制餐环节,应充分利用食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做好边角料再利用,推广一料多菜,不使用食品装饰菜品;食材清洗和解冻过程应注意控制用水量,避免长流水、大水量冲洗;应分批错时,合理规划出菜时间,推行大锅备菜、小锅续供;宜制定食材损耗指标,做好制餐区厨余垃圾统计工作。

在供餐环节,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自选、自助等供餐方式;非自助供餐方式应提供半份、小份的菜品(主食)服务,其中半份菜(主食)是指正常提供菜品(主食)的二分之一的量;小份菜(主食)是指正常提供菜品(主食)的三分之一的量;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餐具有不同规格和容量,优先使用小尺寸餐具。

在用餐和餐后环节,鼓励由就餐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志愿服务队”“光盘监督岗”等,引导就餐人员健康饮食、适量取餐,践行光盘行动;应在餐盘回收处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定期对浪费行为追溯取证;定期对菜品剩余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明确需要调整的菜品及原因。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规范》征求意见时间于10月29日截止,市民和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反馈意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