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 举报电话信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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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工作。县委4个巡察组将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分别对县委宣传部(含社科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含公立学校62所,教学点83个)、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等9个县直单位,那堪镇及所辖的18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
据悉,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宁明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及许建松同志在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县委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落实县委工作部署,高质量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巡视工作方针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持续强化“严”的主基调,围绕“四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各类监督以及主题教育检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贯彻举措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为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四区齐驱”十六大行动,加快建成“边关名城”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均设立了专门的值班电话、举报信箱、“码上巡”等监督渠道,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二层单位、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相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在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及县委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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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共宁明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幼玲

一审:李梅

二审:姜涛

终审: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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