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机正对邻居卧室窗户?宜昌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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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做邻居也是一种缘分

但邻里间难免会磕磕碰碰

新装的空调外机

正对邻居家卧室窗户

两邻里为空调外机位置一事

争吵不止

近日

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

相邻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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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马某和朱某是某小区左右两户相毗邻的业主。双方房屋均处于装修阶段,尚未入住。

马某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朱某将中央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其卧室窗户对面的外墙壁上。马某认为距离其卧室较近,产生的热风、噪音会影响其生活。马某向物业投诉未果,故诉至西陵法院。

审理中,承办法官进行了现场勘查,经测量发现案涉空调外机近端距离马某家卧室窗户约2.2米。另外朱某某在装修房屋时将开发商预留的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进行改建,部分位置纳入室内。


法院审理

西陵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空调外机悬挂的外墙位置属业主共有部分,马某和朱某有合理的使用权利。据现场勘查测量,案涉空调外机距离马某家卧室窗户约2.2米,而依据相关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地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空调器额定制冷量不大于4.5kw的为3m;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m。确因条件所限达不到要求时,应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解决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显然,案涉空调外机与马某家卧室的距离不符合上述要求。

现场勘查发现,案涉楼盘房屋在建设时已预留了多个空调室外机位。但朱某违反小区规约,将空调外机安装在规划范围之外,排风口朝向马某家卧室窗户,对其正常生活、日后的卧室空调安装均有影响。法院遂判决朱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案涉空调室外机组迁移至符合国家标准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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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西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