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以“纪巡”联动模式推动巡察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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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条问题线索可以尽快移交,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核查。”“这条问题线索建议从其他方面再深入了解一下。”“这条问题线索建议作为普通问题反馈到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近日,石林县委巡察机构组织召开第九轮巡察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提出处置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深度融合,石林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运用“纪巡”联动工作模式,通过构建巡前信息互通共享、巡中密切协作配合、巡后协同监督整改的监督闭环,聚焦关键少数、关键环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合力把系统性、领域性以及基层问题巡深巡透,充分释放监督叠加效应。
巡前信息互通,促进精准监督。坚持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统一谋划部署,将石林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重点和情况融入巡察工作方案中,通过面对面通报会邀请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单位情况,提供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实现信息共享、初步“画像”,助力巡察组有备而行、有的放矢、直击目标。开展巡前业务培训时,邀请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为巡察组讲授纪法知识、发现问题的方法及技巧,切实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力促进“纪巡”监督无缝衔接、深度融合。
巡中协作互动,提高线索质量。注重协同“作战”,县纪委监委选派精兵强将参与巡察,发挥其熟悉党纪法规、善于发现问题的优势,协助巡察组高效开展巡察。当巡察组遇到对被巡察单位相关政策理解不清等问题时,及时主动对接县纪委监委相应科室,深入了解重点人、重点事的具体情况。建立问题线索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县纪委监委党风室、案管室、案审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共同进行研判会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把脉”,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做到边巡边查、以巡促查、以查促巡,切实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后合力监督,提升治理效能。根据《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相关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通过参加巡察问题反馈会、班子会议、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动态跟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确保巡察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落细。
另外,县委巡察机构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梳理形成专报,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的同时抄送县纪委监委,为后续开展专项监督提供依据。
“通过全过程、全方位的深度联动,让纪律监督‘铁拳’与巡察监督‘利剑’更加有效融合,让联动协作更高效、监督方向更精准、整改成效更彰显,实现‘1+1>2’的监督效果。”石林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 通讯员李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