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时事分析:中韩应冷静交流两国共同文化符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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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韩国驻华大使郑在浩要求中国吉林省政府留意将石锅拌饭和传统米糕制作技艺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一事,引发关注。

02然而,这些文化符号实际上是中韩两国共同拥有的,不能由任何一国垄断。

03另一方面,韩国政府在实际上又不承认东北朝鲜族的文化,对此郑在浩大使的言行与“韩中相互尊重最为重要”的理念相悖。

04为了中韩友好,建议两国坐下来就共同文化符号问题进行冷静、客观地交流和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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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庆假期一结束,韩国媒体又开始炒作生活在中国东北的朝鲜族文化符号,并将这种文化符号为自己所垄断了。类似的行为历来是韩国媒体的永恒话题,但此次行为来自韩国驻华大使,这使得事情的性质有所不同。无论是公开还是私下,中国政府都非常有必要就此问题进行说理性的立场表态,而不可以保持沉默,因为这涉及中国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体系,否则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反而不利于实现中韩友好。

生活在朝鲜半岛民族的现实是:一个民族,三个国家,即一个民族生活在中朝韩三个国家,奈何?

一族跨三国

朝鲜半岛民族居住和分布的事实是:一个民族三个国家,仅此一点就决定了:这个民族的一些文化符号是三国所共有的,而不可能为任何一国所垄断和独享。同时,各国立法对自己传统文化的保护,是别国的主权。

韩联社北京10月7日报道说:韩国驻华大使馆就吉林省政府曾将石锅拌饭和传统米糕制作技艺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一事要求当地政府对有关情况予以留意。

韩联社的报道还特别说:韩国驻华大使郑在浩7日在北京会见韩国媒体记者时介绍上述情况。他说,使馆方面不断要求中方对有关情况予以留意,并给予韩方协助。使馆方面建立歪曲历史监测系统,并对存在歪曲历史风险和影响力较大的博物馆、教科书等开展系统性的检查和应对工作。

韩联社的报道指代不明,但显然韩国驻华大使言行的性质,实际上就是要指导、干预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化事务,起码其行为的态势是如此。而这种行为,当然是不能接受的。

郑大使首先是不尊重自己同胞的历史。

中国东北地区的朝鲜族居民,是19世纪以来逐步从朝鲜半岛迁徙来中国的,而不是因为中国占领了半岛土地而留下的当地原住民,他们是中国的外来民族;与此同时,半岛民族虽为农耕民族,但却有着游牧民族的迁徙特征。他们不仅迁徙来中国东北,还曾迁徙到俄罗斯的远东地区定居,那首南北朝鲜都很流行且感人的民歌《阿里郎》,充分体现了这一民族的迁徙特征。这是当地物产不够丰盛所致,也与其不与侵略者合作的反抗特性强烈有关。

而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生存和发展,尤其是经历了抗日战争的艰难岁月,中国的朝鲜民族已经在中国扎根,成为中国法定的56个民族之一,而1952年成立的中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也已经成为198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范范围。在上述背景下,半岛民族的文化符号岂是某一国家可以垄断,或者必须是某一半岛国家才有权规定其内容的?

而且在全球发展经济的时代,少数民族资源已经成为发展文化和旅游业巨大而宝贵的资源,中国吉林省将石锅拌饭和传统米糕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合理性毋庸置疑,同时它也是中国地方政府和立法机构的权力,受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保护,无需要其他半岛国家批准,例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就从不与中国讨论什么石锅拌饭和打糕的问题,美国也从不与中国交涉在美国同样很受欢迎的中国菜是属于美国还是中国所有的问题。

非常严肃的是,在中国的朝鲜族已经成为中国56个法定民族之一,中国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中国法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并有了一整套法律体系保护的背景下,中国朝鲜族的一切相关文化符号都可以列入中国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韩国驻华大使的行为,本质上是干涉中国地方政府的民政和行政事务,客观上也与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不符,因为韩国驻华大使和使馆代表的是韩国政府,而不是普通的韩国媒体。这与驻华大使的身份是不相符的,也与这位大使在前不久韩国国庆纪念酒会上声称的“韩中相互尊重最为重要”的理念完全对立。

中韩要谈共同文化符号问题

鉴于韩国方面一再就中韩共同文化符号问题向中国提出意见和批评,而且事无巨细,从民族服装到石锅拌饭,再到米糕,核心是主张自己才有权垄断这些文化符号及其知识产权,继而导致两国民间对立,因此中韩两国非常有必要坐下来,就两国共同的文化符号进行冷静、客观地交流和交谈。这是邻国友好的客观需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郑在浩大使此次的行为和韩国总统尹锡悦访问菲律宾时声称“我们(和菲律宾)对南海和平、稳定和安全的重要性有着共同的理解”一事,发生在同一天的10月7日,国际媒体还评论说:尹锡悦对菲律宾进行“罕见”的国事访问,凸显首尔希望作为中等强国发挥更积极作用并制衡中国地区扩张主义的雄心。而且,郑大使不仅个人很有个性,他和尹锡悦总统的同学关系在北京外交圈更是道路相闻。而在韩国的体制下,这很难不让人对这两件事产生联想。这不利于中韩友好。

实际上,尹锡悦总统在今年5月的中日韩峰会上就主张:中日韩三国有着共同的文化符号,即中文、筷子和茶。笔者对此深表赞成。那是否也应该承认中韩两国有石锅拌饭和米糕这样共同的民族文化符号呢?中韩两国这些民族文化的符号由于“一个民族,三个国家”现象的存在,客观上是共同拥有的,不能、不该、也做不到由一国垄断,更不能让这些共同的民族文化符号损害中韩关系。

另一方面,韩国政府一方面在法律上视中国东北的朝鲜族为同胞,但在实际上又不承认东北朝鲜族的文化,而是必须要由韩国政府来规范、解读和代表才算合法,这对自己的同胞有失尊重,也是对郑在浩大使声称的“韩中相互尊重最为重要”理念的违背。

有意思的是,日本外交人员对韩国大使馆的此次行动倒是有另一种观点,他们告诉笔者:“(少数民族资源)本来就是(中韩两国)能够合作得很好的项目,我觉得不要把它当作为纠纷的材料。”这种思路开阔,很有启发。

为了中韩友好,中韩两国非常有必要坐下来就上述这些立场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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