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提“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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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金融监管部门提醒资金风险,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内控和合规管理,严控加杠杆。

02商业银行已发布风险提示,强调信贷资金严禁违规流入股市。

03由于此,多家银行被处罚,如2024年以来已有10余家银行因“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被监管部门处罚。

04专家表示,低息消费贷款进入股市实际上是加杠杆的行为,一旦市场出现不利行情,亏损会因杠杆效应被放大。

0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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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显示,国新办将于10月12日举行发布会,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又一重利好备受期待。

在多重利好政策带动下,股市无论是指数还是成交量均逐步创下了新高,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开始提醒资金风险。

据公开报道称,金融管理部门已对商业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强化内控和合规管理,严控加杠杆。

有地方银行业人士强调,目前还没有了解到相关窗口指导及其具体内容,但信贷资金严禁违规流入股市的要求没有改变。

同时,新设的专项贷款也有着明确的用途和贷款对象要求,与散户违规将贷款资金用于炒股完全是两码事,目前业内还在等待监管出台上述两项政策工具的具体配套业务细则,预计对准入门槛会有较高要求,同时需要严格透明的资金监管措施。

多家银行发布风险提示

多家银行已官宣强调“信贷资金严禁违规流入股市”的风险提示。

例如,广东一家农商行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关于信贷资金的有关规定,信贷资金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不得用于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用途。

该行还称,如客户将信贷资金违规流向前述领域,一经发现,我行将提前收回贷款。请广大客户严格遵守国家监管部门的规定,规范使用信贷资金。特此声明。

还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多位银行客户经理在朋友圈提醒,表示消费贷款仅限本人及家庭日常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市、股市、投资理财及其他违规领域。如有资金流向违规,银行有权按合同相关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作废贷款额度以至上报个人征信。

有银行从业人员表示,银行一直以来都是严查信贷资金违规,对消费贷资金用途一直比较严格。该名从业人员特别强调,消费贷的资金绝对不能进入股市。

今年10余家银行被开罚单

多年前,监管部门就明令禁止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

2006年,原银监会下发通知就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进行风险警示,要求各银行严格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入股市,对于挪用贷款买卖股票的行为,银行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收回。

尽管如此,因违反这一规定而被处罚的银行并不在少数。这一行为也是经常被监管点名的“老问题”。

有媒体统计,2024年以来,已有10余家银行因“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被监管部门处罚。尤其是今年7月,监管部门开出了16罚单,分别涉及6家银行机构,以及10位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员。

据浙江监管局2024年8月披露的罚单,萧山农商银行因5项违法违规问题被罚款450万元,其中涉及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股市。此外,时任该行副行长倪鸿斌、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吴鸣均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今年7月10日,上海监管局再次披露多个罚单,同行业有多家银行因涉及“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被罚。

据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2024年7月披露的罚单,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等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于罚款95万元。

嘉定民生村镇银行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流动资金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140万元。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因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股市、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等6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合计罚款170万元。

有的罚单并未提及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只是表示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

比如,今年7月,上海监管局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的罚单金额更是超千万,达1085万元。该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方面提及,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此外还包括,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今年1月份,浙江监管局的一则处罚信息显示,邮储银行浙江分行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股市;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房市;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入股市;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信托等投资等多个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合并罚款645万元。

1月15日,云南监管局的一则罚单披露,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违规收取受托支付划拨费”的违法违规事实。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沧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决定对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罚款45万元,对时任该行业务部主任李朝坤作出警告。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低息消费贷款进入股市实际上是加杠杆的行为,一旦市场出现不利行情,亏损会因杠杆效应被放大,如果股价下跌,损失会远超使用自有资金的情况。对金融市场而言,明显会造成资金错配,放大资产泡沫,而且一旦股市出现问题,风险会迅速蔓延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导致银行的不良贷款增加,资产质量下降。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也提示消费者,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其指出,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在不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不违规将消费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