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10多年办不了产权证,国有土地上“小产权房”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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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南京金桂苑小区业主反映,买房10多年仍未办理产权证,查询发现小区所在地块为国有土地。

02业主提供的安置房合同显示,购房时间为2010年,甲方为南京江宁镇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03然而,金桂苑小区开发商表示,土地尚未经合法手续交给建设方,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04专家表示,金桂苑小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议江宁区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

05目前,业主们仍在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希望尽快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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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桂苑小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铜井片区,多年来,小区业主一直为产权证的事烦心——买房入住十几年了,还没有产权证。街道办事处回应是小产权房,办不了证,但业主查询小区所在地块是国有土地。小产权房怎么会盖在国有土地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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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井金桂苑小区外观

合同写明1年办证,却拖了10多年还没办成

金桂苑小区是安置房小区,规模不大,只有5栋多层楼房共200来户居民。

业主曾先生提供的安置房合同显示,购房时间是2010年,甲方是南京江宁镇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上写着:甲方根据205国道拓宽改造安置要求以及“三集中”要求,按照江宁街道总体规划,建设居民集中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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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当初购房的合同,上面注明: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证 业主供图

购房合同第五条写着,“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乙方须向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交付契税。”

金桂苑小区从2005年开始建设,2007年左右对外销售,陆陆续续卖了好几年。曾先生说,2010年时,大家购买金桂苑房产的单价约在3000元/平方米,高于周边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接近商品房价格。曾先生是外地人,他买房是为了落户,按照当初开发商的承诺,一年后就可以办证落户。

他还表示,这两年,房价下跌,由于没有产权证,金桂苑房价出现涨的时候涨得少,跌的时候不抗跌的情况,房价低于周边的拆迁安置房小区。

小区地块是国有土地,房产却是小产权房

为了办产权证,金桂苑有100来户业主多年来一直在反映,区级和街道层面都跑了,但就是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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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查询到的规划图,在2006年金桂苑地块已转为国有土地

曾先生提供了一段业主与街道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工作人员在答复时说,她跟国土所专门问过,金桂苑小区还是集体土地性质。业主说:“我都等15年了,当初说1年就能办下来。”工作人员回复称,无论是南京江宁还是外地,小产权房都办不了证。

那么,金桂苑是不是小产权房?业主滕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们调取了相关的规划图纸,上面可以看到金桂苑地块相关供地信息,显示其为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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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江苏省国土厅关于批准江宁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

根据该规划图显示的批准文号,现代快报记者查到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苏国土资地函【2006】0213号“关于批准南京市江宁区2006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通知显示,共批准建设用地30.1224公顷,包括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征收为国有,其中有金桂苑所在的江宁街道星辉社区。

通知中要求,对批准的建设用地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于村镇建设。还要求江宁区政府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单位提供用地。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了解到,金桂苑地块确实是国有建设用地。

街道办:地块还没有经合法手续交给建设方

为何地块是国有土地性质,上面盖的小区还是小产权房?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土地是国有性质,并不代表该地块被供应或出让,金桂苑地块还没有经合法手续交给建设方。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初金桂苑在2005年建设的时候,这里还不是国有土地。可是到了2006年,这里就被征收了。

小区开发商南京江宁镇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江宁街道下属企业。10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江宁区江宁街道办事处,江宁镇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不在。据街道相关部门人员答复,现实情况是土地部门供不了地,没有土地手续,就没法办证。

街道方解释,金桂苑是2005年建设的,当时是用的星辉村集体土地;2006年金桂苑地块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因为地上已经有建筑物了,国土部门看了之后认为不符合供地条件,所以就一直没办理供地手续。”

到底为何会出现这种奇怪情况,是不是开发商未批先建?或者是违规后没有积极缴纳罚款补办土地手续?还是土地供应指标挪作他用了?现代快报记者向街道以及江宁区相关部门了解,还没有得到确切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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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井金桂苑小区外观

规划部门:建议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解决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按照《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村镇范围内,需征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必须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取得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后,方可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而取得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件等后,才可申请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

显然,正规的村镇建设,用地手续是必备和前置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工作人员表示,金桂苑业主要求办证应属历史遗留问题,建议江宁街道办事处就此向区政府和市政府打报告,协调各方研究此事,以拿出合理方案推进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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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孙玉春 文/摄 部分图片由业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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