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卖过期粮给乡村学校?监管失灵难免安全失守

校园食品安全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容不得任何蝇营狗苟的黑心生意

10月10日,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有媒体反映“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问题,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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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份举报材料流出,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被指将350吨县级应急储备大米中的一部分临期过期大米重新打码流入市场,其中一部分流入乡村小学。举报者提供了大量音视频材料,并称粮食公司的违规行为持续多年。作为涉事公司前员工,举报者称这样的违规行为已持续多年,“因为当时还在公司上班,不敢举报,怕被打击报复。今年辞职后,便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该问题,但被回复证据不足,后来市监管局调查此事,但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

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之后,此次事件终于迎来转机:县市场监管局表示,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当此之时,很容易使人产生疑问:县市场监管局之前不予立案,到底是“证据不足”,还是“动力不足”,抑或另有隐情?

从媒体报道内容看,举报人提交的材料可谓详实,不仅展示了涉事大米的品牌信息,而且写明了每一批“问题大米”的流向,其中包括当地多所小学,共计约416包,10.4吨。有图片信息,有统计数字,有相关视频,这样的举报材料尚且“证据不足”,真不知道,在县市场监管局眼中,什么样的举报材料才能称得上证据充分?换句话说,举报人自称在涉事企业工作30余年,如果这样的老员工都不足以展示充足证据,外人想要一窥究竟又谈何容易?实际上,即使举报材料“证据不足”,也应该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展开详细调查的起点,而不应该成为拒绝外部监督的理由。

在食品安全这件天大的事上,粮食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已然情节恶劣,“问题大米”若是真被定向销往当地小学更是令人倍感愤怒。小学生正处在长身体的关键时期,如果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害。校园食品安全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容不得任何蝇营狗苟的黑心生意。

据重庆国资委官网披露:“十二五”期间,重庆粮食集团由于大量举债、盲目投资的巴西、阿根廷以及国内广东、江苏等地21个项目全部失败,亏损逾50亿元,经营发展举步维艰,进行了债务重组。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即使在这样的背景下,该公司依然不忘损公肥私:公开信息显示,酉阳县2022年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中,该公司存在虚假套取资金111.39万元用于超额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和报销个人不规范支出等问题,部分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再苦不能苦自己,要坑先坑小学生”,若被查实,涉事公司利欲熏心的种种做法令人不齿,而一波三折的举报过程则令人无奈——如果监管部门失察、举报机制失灵,食品安全难免失守。

事实上,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已透露调查进展:此案已到调查办理结尾阶段,“酉阳粮食公司确有虚标保质期、虚标原料表等违法行为”,但举报人的一些说法与真实情况有出入

无论如何,举报材料只是市场监管部门开全面调查的重要线索,有出入自是难免,关键是到底有无存在违法违规操作,以及将对相关人员作何处理、为何迟迟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这才是此案的重点。捍卫“舌尖上的安全”,就必须确保“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而类似食品安全事件也一再提醒,有必要完善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让食品安全时刻处于市场监管与群众监督的聚光灯下。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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