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动金融圈!一人被判死缓、一人被逮捕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被判处死缓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被逮捕

非法受贿3.86亿余元 “金融虎”范一飞一审被判死缓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10月10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范一飞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片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22年,被告人范一飞利用担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上海银行董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范一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范一飞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范一飞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公布的范一飞简历显示,范一飞出生于1964年,1982年起开始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2005年6月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2010年3月,范一飞开始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11月兼任上海银行董事长

2015年1月,范一飞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当年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直至落马。

值得一提的是,范一飞是二十大后首个被查的省部级领导。2022年11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范一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范一飞被“双开”的消息。

“失联”半年后 新华保险原“一把手”被决定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2日消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李全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

公开资料显示,李全生于1963年8月,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在金融行业工作经验长达35年。

具体来看,李全的职业生涯起始于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7月,李全加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担任银行部业务经理,一直工作到1990年12月;1991年1月至1998年4月,李全加入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历任资金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此后便开启了12年的基金行业职业生涯。

1998年5月至2010年3月,李全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0年3月,李全加入新华资产担任总裁,2019年出任新华保险总裁、首席执行官,后出任新华保险董事长。

2023年8月22日下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8月22日收到董事长李全的辞职函,李全因年龄原因,辞去该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投资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及其他一切职务。

今年4月,多家媒体报道,新华保险原董事长李全“失联”;9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