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百万合同起纠纷,有“调”不紊护民企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回顾案情

原告信旗公司(化名)系合肥一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被告安徽飞达公司(化名)系寿县本土一房地产开发公司,2021年7月20日,双方签订《寿县**地块2021整合推广服务合同》,对合同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结算方式进行明确约定。该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该地块2022整合推广服务合同,其他条件不变。该项目合作过程中,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是被告一直未支付相关服务费。考虑到被告实际情况,原告为及时回款进行让步,双方签订第三份协议《寿县**地块2022整合推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约定2022年服务费每月减5000元,变更后原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023年5月19日,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签订《寿县**地块2022整合推广服务合同结算终止协议》,确定原告累计服务10个月,产生400000元服务费,加上2021年整年欠付的540000元,被告合计共欠付原告服务费940000元。该欠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付。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件、电话沟通,了解到飞达公司承认拖欠信旗公司服务费的事实,但其坦诚目前公司经营困难,资金难以周转,希望信旗公司多给自己一些时间解决此事。考虑双方均系房产领域开发和营销公司,签订及履行合同又在疫情期,为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双方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遂多次组织双方在庭前和庭后进行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知以法,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分期履行协议:飞达公司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分两期支付信旗公司940000元服务费;信旗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长达三年的合同纠纷就此告一段落。
近年来,寿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高效审理涉企案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的重点,充分发挥公正司法,努力追求“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让每一起纠纷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持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文: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