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企业稳定发展提供了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原告信旗公司(化名)系合肥一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被告安徽飞达公司(化名)系寿县本土一房地产开发公司,2021年7月20日,双方签订《寿县**地块2021整合推广服务合同》,对合同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结算方式进行明确约定。该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该地块2022整合推广服务合同,其他条件不变。该项目合作过程中,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是被告一直未支付相关服务费。考虑到被告实际情况,原告为及时回款进行让步,双方签订第三份协议《寿县**地块2022整合推广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约定2022年服务费每月减5000元,变更后原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023年5月19日,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签订《寿县**地块2022整合推广服务合同结算终止协议》,确定原告累计服务10个月,产生400000元服务费,加上2021年整年欠付的540000元,被告合计共欠付原告服务费940000元。该欠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付。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来源: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文: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