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验全国分享: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怎么做?

10月13日,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现场推进会在江西省婺源县召开。

图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子君在会上发言

此次推进会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子君代表福建省作经验发言,分享了福建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探索实践经验——

注重立法先行、持续提升、不断投入,始终坚持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2017年福建率先在全国颁布了《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2021年颁布《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23年,福建省人大通过了《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决议》,此后陆续出台相关制度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充分制度保障;连续11年,每年统一组织实施一批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连续10年省级平均每年投入2亿-3亿元用于传统村落及其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累计投入20多亿元,撬动资金达500多亿元。

注重规划引领、风貌管控、深入挖掘,不断创新保护模式。福建省90%以上的传统村落已完成规划编制,注重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传承传统文化,全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形成“保护规划+建筑图集”二级管控机制,乡村房屋统规自建,编制地域建筑风貌特征图集,培育认定传统工匠,既统一各地传统村落风貌,又保持个体形态和而不同;积极开展普查,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梳理华侨文化、闽台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特色村落,注重民俗节庆活动、非遗项目展演,确保文化生生不息。

注重强党建、强主体、强带头、强支撑,系统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通过成立片区党委,推行党员古厝长、古街长、古树长“三长”制度等方式,提升传统村落管理水平;探索出“党建引领+带头人领衔+村民共治+制度保障”的共建共治模式,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聘请熟悉农村、热爱农村的乡贤、专家、高人作为乡建带头人,发挥“头雁”领衔作用;创新开展“闽台乡建乡创”项目,首创全过程辅导服务、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产学研合作和“以台引台”等模式,引进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台湾专才,深入县(市、区)陪护乡村建设,成为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撑。

注重创新、打造平台、培育项目,厚植保护发展土壤,形成具有区域特色、住建特点的“福建模式”。创新老屋修缮机制,首创“工料法”提升工作效率、节约修缮成本。创新老屋活用机制,修缮前确定运营主体,全程参与修缮改造,确保修后即用、以用促保;搭建“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推动要素流转,建立村集体向村民收储老屋、新村民向村集体租用的工作机制;差异化产业发展,注重在地优势资源挖掘,培植村落特色产业,激发村落内生动力;因地制宜开展集中连片整治,除国家级示范县聚焦“人才联动、产业联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积极创新实践外,福建也开展省级集中连片示范县,给予每个县1700万元资金支持,配套推动示范县工作。

图片

推进会现场

此外,宁德市屏南县作为示范县代表在会上分享了保护利用经验,龙岩市作书面经验交流,三明市三元区闽台乡建乡创服务团队在培训会上作典型经验分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