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坚不满媒体记者指其前下属涉贪,求偿20万新台币被判败诉

民进党籍前新竹市长林智坚因不满2名记者报道其任内卫生局科长涉贪,认为已损害其名誉,提告求偿20万元(新台币,下同)。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报道内容未针对林智坚个人,判决林智坚败诉,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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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坚声称,张姓与黄姓记者于3月撰写“独/新竹市府惊传检廉搜索 林智坚时期卫生局前科长涉贪遭声押”报道,无视他已卸任市长,仍在标题中刻意与他连结,且此篇报道中省略了他对此案的处理作为。

林智坚还称,张姓与黄姓记者的报道未尽查证义务,已经贬损其名誉,因此向2人提告求偿新台币20万元,及于《联合报》头版刊登启事1日。

对此,张姓与黄姓记者答辩指出,报道前分别向新竹地检署、新竹地方法院及新竹市卫生局求证后撰写;林智坚自2014年至2022年任职新竹市长,而涉贪科长收贿期间为2017年至2021年,确实为林智坚任内,因此报道内容属实。

张姓与黄姓记者表示,报道内容依据受访单位提供的资讯客观描述,并无影射不实之处,且属公共利益议题,应属可受公评范畴。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此篇报道刊登时新竹市长为高虹安,但涉贪案件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林智坚任期,且报道中已提及新竹市府主动发现不法并报请台“廉政署”侦办的回应,并未针对林智坚个人,难认报道有贬损林智坚的名誉。

士林地方法院认为,林智坚所提出的网友评论等证据,属于网友针对新闻报道自行衍生的解读及评论,无法将责任归咎于撰稿的张姓与黄姓记者,因此判决林智坚败诉,仍可上诉。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静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