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校内驾车撞倒3名学生致1死2伤,不能让悲剧重演了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0月14日,湖南洪江市联合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10月12日,雪峰镇中心学校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洪江市立即成立了由政法、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全面开展救治、调查和善后处置相关工作。(据10月15日北青网报道)

图片当地通报

据报道详情,2024年10月12日10时许,谭某(男,39岁,教师)驾驶小型家用汽车在雪峰镇中心学校运送学校运动会筹备物资时发生事故,1名学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学生受轻微伤。当天,公安机关对谭某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官方称这是一场意外。当然,无论是何原因,造成如何恶劣的后果,他都应该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提醒,交通事故猛于虎,每个人手握方向盘,都要知道手中的责任。只有谨慎驾驶,文明驾驶,杜绝事故的发生,才能避免给他人和自己造成悲剧。

这件意外事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是因为发生的地点在校园,造成了未成年人的伤亡。此前,一些地方为了确保校园行车安全,进行了特别规定。比如,北京市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机动车行驶或停放须与学生活动区域物理隔离,如校内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须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

不过在现实中,一些校园并不具备人车分流的条件,同时在运送各种物资或进行维修工作时,机动车有时难以避免要进入校园。

图片(相关视频截图)

在此要强调,校园不同于其他场所,行车安全风险极高。其一,学生的个头都比较小,不容易被驾驶者察觉,有交警部门做过一项测试,发现一辆SUV的盲区能藏下75名儿童;其二,学生年龄尚小,交通安全意识缺乏;其三,孩子活泼好动,跑跑跳跳是天性,有时候又喜欢躲躲藏藏,不易被发现。

所以,在校园内行车就特别要注意安全。在行车时应该多观察,在启动车辆时要四周巡视一番,确保万无一失才能开动。就是说,做得再多也不为过。

当地通报称,谭某开车进校园,是在给学校运动会运送筹备物资。虽然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驾驶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学校方面,此前有没有采取措施保障安全呢?如果学校安排谭某在相关场地没有孩子的情况下运送物资,或者安排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学校,同样可以避免发生悲剧。

目前,一些地方中小学幼儿园内的事故偶有发生,这就提醒,学校在机动车进校园一事上,应该有严格的规范,要具体细化落实到人。有条件的校园,应该实施“无隔离,车禁入”的规则,没有条件的应该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

同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强化校园行车管理,制定相关安全责任制度。这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司法机关对肇事者进行惩处外,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相关责任人同样应该严肃处理。如此,才能密织校园安全之网,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不让悲剧重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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